全省优秀“法律明白人”张永红
时间:2023-02-09 作者:佚名 来源:陕西省司法厅
张永红,1974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杨陵区五泉镇桶张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调委会主任。
张永红在2008年开启了法治宣传志愿者之路。他自己出资普法维权、助残帮困,自己的私家车就是宣传维权车,自费印制法律手册和宣传资料分发给群众。先后举办“百行德为首、万事法为先”“法律就在您身边”“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做家庭法律明白人”等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十余场,开展《宪法》《民法总则》《劳动法》《婚姻法》等专题法律讲座十余场,定期举办法律知识竞赛并资助活动费用。组建了消费维权志愿者和法治宣传志愿者队伍,深入农村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律知识培训,增强了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入选“法律明白人”后,他认真学法,用法律知识帮助村民化解矛盾纠纷,用法律武器帮助村民依法维护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累计调解处理各类矛盾纠纷200余起,为农民挽回损失十多万元。
2021年11月,村一幼儿在幼儿园上学期间,下楼梯时不慎摔倒,后经医院检查被确诊为骨折。其母以园方保护措施不完善,管理松懈等原因要求相关部门对幼儿园进行处罚,同时在抖音等自媒体平台发布相关视频、图片等,造成了一定影响。张永红得知后,第一时间联系双方了解情况,并多次前往看望受伤孩子,听取家属的需求意见,同孩子家人分析利害关系,劝说其依法维权,也为孩子树立好的榜样。同时,他多次同园方进行交涉,讲情讲理讲法。最终,双方坐到一起协商并达成一致。园方同意一次性赔偿张某某医药费、护理费等共计两千八百元,家属现场删除相关视频、图片。一场民间矛盾纠纷就此化解。
原文链接:http://sft.shaanxi.gov.cn/cfxz/pfyyfcl/6758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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