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法规内参!!
当前所在: 首页 > 纪律审查 > 正文

省人大代表、律师方思华:聚焦“小切口”,让每份建议“落地有声”

时间:2023-01-31   作者:佚名   来源:广东省司法厅  

  “建议在广东各地法院统一推行刑事案件审判阶段为律师提供电子阅卷服务。”这是清远市律师协会理事、广东明典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方思华当选省十四届人大代表后提交的首份建议里的内容。

  “虽然切口比较小,但希望能够实实在在地解决问题。”方思华表示,自己要将基层群众的期盼和他们关切的问题都融进代表建议中,尽可能提出切实的解决方案,让每份建议“落地有声”。

  p1-省人大代表、律师方思华:聚焦“小切口”,让每份建议“落地有声” .jpg

  从最了解的政法领域入手建言履职

  连日来,聆听政府工作报告并参加分组讨论,让方思华获益匪浅。“很珍惜与各行各业代表交流的机会,我将积极学习,为广东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贡献力量。”

  方思华是“新手”代表,也是资深律师。2011年大学毕业后,她从律师助理一路成长为律师事务所的副主任。此外,她还拥有多个身份——清远市青年联合会第四届常务委员、清远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清远市人民政府营商环境观察监督员……

  这背后是方思华对社会公益事业的一腔热忱。她充分发挥所学、所长,近年来先后参与各类普法宣传活动30多场次。

  作为新当选的省十四届人大代表,她对如何履职有着自己的思考:“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需要对问题有清晰的认识,对相关领域有深入的了解。”

  她表示,为了更好地履职,将从最了解也最熟悉的政法领域入手提出建议,并逐渐将关注的目光扩大到整个社会,去帮助更多群众解决更多实际问题。

  建议为律师提供电子阅卷服务

  作为律师,方思华在日常工作中往往会遇到刑事案件审判阶段“阅卷难”的问题。她介绍,我省部分法院刑事案件仍旧实行传统的阅卷模式,律师需要到现场阅卷,逐页复制,而刑事案件卷宗往往复杂且数量多,后期整理难度非常大。

  在查阅了大量资料后,方思华发现,在外省及我省部分地市,已经推行了刑事案件审判阶段电子阅卷制度,法院或检察院会应申请将卷宗刻录在光盘上,提供给律师阅卷,带来便利。

  为此,她针对性地提出了3条建议:建议在广东各地法院统一推行刑事案件审判阶段为律师提供电子阅卷服务;建议广东检察院与法院系统统一建立刑事案件电子卷宗随案移送制度;建议广东各地检察院统一推行刑事案件审判阶段为律师提供检察电子卷宗阅卷服务。

  “这样一份建议只聚焦律师群体,会不会社会影响力比较小?”确定建议方向后,方思华也有过一丝担忧。但在参加了省人大组织的培训后,她坚定了自己的想法,“建议就应该要‘小切口办实事’,不要空大泛,要能解决具体问题。”

  方思华表示,未来自己也将遵循这一原则,深入基层,发现更多实际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争取在我的任期内,为基层群众尽可能多地解决实际问题,这是我的目标,也是我的动力”。

  


原文链接:http://sft.gd.gov.cn/sfw/xwdt/sfxz/content/post_4082288.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律法规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律政通咨询有限公司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联系电话:010-570286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
联系QQ:871104617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