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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甸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开展矫正对象心理辅导活动

时间:2023-01-31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省司法厅  

  为切实做好疫情期间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健康教育帮扶,进一步推进刑罚一体化建设走深走实,近日,罗甸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选派民警充分发挥专业优势,通过面对面谈话的形式对新入矫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心理帮扶。

  开展矫正对象心理辅导有利于矫正对象学会自我心理调适,科学处理情绪问题,能促进家庭和谐,减少矛盾纠纷,进而提高矫正帮扶质量。此次心理辅导,选派民警根据矫正对象是女性人员这一特点,帮助改矫正对象适应矫正身份,指导矫正对象科学处理家庭纠纷,提供法律援助渠道降低再犯罪风险。一是关心其近期生活经济情况,通过询问家庭困难对其提供相应帮扶;二是关心其身份转变是否受到家庭指责,社会及就业歧视,开解其情绪,帮助其调适心理,积极应对服刑产生的家庭问题、生活就业等问题;三是让其了解与生活生产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提高其法律知晓率,通过提供法律援助渠道,帮助其学会运用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通过此次心理辅导,社区矫正对象龙某能充分认识到自己违法犯罪对家庭的影响、对社会的危害,选派民警耐心的开导让龙某感受到社会的关怀,并表示不会再次犯同类错误,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会合理合法处理矛盾纠纷,服从监管,认真矫正。


原文链接:https://sft.guizhou.gov.cn/ywgz_97/sqjz/202301/t20230112_779089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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