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积极推进法律顾问、公职律师职前培训工作
时间:2022-12-28 作者:佚名 来源:天津市司法局
市司法局建立健全法律职业人员职前培训制度,积极推进全市法律顾问、公职律师职前培训工作,为加快建设德才兼备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更好服务政府依法决策、推进依法行政提供坚实保障。
自2023年1月1日起,凡是在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中初次申请担任法律顾问及公职律师的公职人员必须参加法律职业人员职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行政诉讼业务技能、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和行政诉讼法等课程,分为集中教学、岗位实习和综合训练两个阶段。集中教学采用网上学习、网上考核的方式进行,公职人员必须学完全部网络课程并考核合格才能申请担任法律顾问或公职律师。岗位实习和综合训练,由各用人单位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安排拟担任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人员在相应岗位进行实践锻炼,选派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实务导师,进行业务指导,通过参与办理相关法律事务提高参训人员实战能力,适应岗位需求。
通过开展职前培训,必将有力提高我市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对促进各级党政机关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全面推进我市各方面工作法治化,打造法治建设先行区发挥积极作用。
原文链接:http://sf.tj.gov.cn/XWDT5156/SFXZYW1929/202212/t20221226_6060892.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信息
- 2022-12-2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森林资...
- 2022-12-28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
- 2022-12-28最高法发布《关于修改〈最高...
- 2022-12-2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第一审知识...
- 2022-12-28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
- 2022-12-2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
- 2022-12-2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
- 2022-12-2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