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县司法局“四举措”推动“社区(乡村)法律之家” 示范点建设
时间:2022-12-01 作者:佚名 来源:重庆市司法局
为进一步优化整合基层公共法律服务职能,切实发挥法律服务在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过程中的先导性、基础性和治本性作用,彭水县司法局按照全市“社区(乡村)法律之家”示范点建设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启动全县“社区(乡村)法律之家”示范点建设工作。
一是深入调研,合理规划。县司法局深入汉葭街道大树村、郁山镇朱砂村、桑柘镇李家社区等地调研,结合市上总体部署和彭水实际情况,出台《彭水自治县“社区(乡村)法律之家”建设试点示范工作方案》,明确建设目标、建设标准、建设时间及作用发挥等方面,从全县已被命名的“全国、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中选取汉葭街道大树村、绍庆街道阿依河社区等12个村(社区)作为“社区(乡村)法律之家” 建设示范点,计划今年底建设完成。后期,县司法局将根据示范点建设使用情况,认真总结经验,形成长效机制,加以推广建设,切实推进法律服务职能下沉, 打通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使群众法治需求在“家门口”得以回应和解决。
二是加强指导,注重实效。县司法局加强对全县“社区(乡村)法律之家”示范点建设的指导,要求其合理利用现有的基层治理和综合服务等场所,整合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人民调解室、法治教育阵地等平台资源,科学规划实施建设。在汉葭街道大树村“社区(乡村)法律之家”示范点建设实施中,县司法局深入施工现场,实地查看场地规范化建设、场所制度化建设、队伍机制化建设等软硬件设施,对标指导,提出意见,助力打造科学规范、标准实用、功能完善、群众认可的“社区(乡村)法律之家”。
三是有序推进,稳步实施。相关乡镇(街道)、村(社区)高度重视“社区(乡村)法律之家”示范点建设,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经费保障,有序推进示范点建设。今年6月,汉葭街道大树村率先启动“社区(乡村)法律之家”建设,严格按照建设标准,科学设计制作标识标牌,完善工作制度6幅并上墙,配齐档案柜、桌椅、书架等设施设备,建成以村委干部为主导、村居法律顾问为指导、当地人民调解员及“法律明白人”配合协助,集公共法律服务、人民调解、普法依法治理等职能于一体的“法律之家”。目前,已全面完成3个“社区(乡村)法律之家”示范点建设,其余 “社区(乡村)法律之家”示范点建设正在有序推进。
四是强化服务,发挥作用。基层司法所牵头,充分发挥“社区(乡村)法律之家”作用,充分利用村(社区)法律顾问、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普法志愿者等力量,实行“社区力量+、社会力量+、专业力量+”相结合的模式,依托 “村居法律顾问日” “社区(乡村)法律之家主题日”各类主题服务日开展公共法律服务活动,利用“村居法律顾问服务平台”智能平台、“社区(乡村)法律之家”微信工作群、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等加强法治宣传和村(社区)疑难复杂法律问题处置,支持针对村(社区)在涉农生产、拆迁安置、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需求,推出个性化法律服务项目,提高“社区(乡村)法律之家”功能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目前, 汉葭街道大树村依托“社区(乡村)法律之家”开展法治宣传4场、法治培训3场,接受法律咨询30余人次,化解社会矛盾3件。
原文链接:http://sfj.cq.gov.cn/sy_243/sfwm/202210/t20221028_112408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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