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社区矫正委员会实现四级“全覆盖”
时间:2022-11-30 作者:佚名 来源:陕西省司法厅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切实加强党委政府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统一领导,积极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社区矫正工作新局面,陕西大力推进社区矫正委员会建设,截止2022年10月,全省社区矫正委员会设立工作实现了省、市、县、乡(镇、街办)四级“全覆盖”。
依法成立社区矫正委员会是深入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陕西社区矫正委员会设立工作的四级“全覆盖”,标志着全省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对推进全省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具有重要意义。
原文链接:http://sft.shaanxi.gov.cn/cfxz/sgjzgl/6467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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