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法规内参!!
当前所在: 首页 > 法规解析 > 正文

市司法局圆满完成《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修改工作

时间:2022-11-16   作者:佚名   来源:天津市司法局  

  

  9月27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在《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修改过程中,市司法局立足将自贸试验区发展实践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和创新成果上升为法规规定,同时增加推动实行更高水平改革开放的制度创新措施,为发展注入新动力、打造新优势,进一步发挥天津自贸试验区服务京津冀、服务全国的引领示范带动作用。

  《决定》共40条,主要从进一步发挥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试验田作用、进一步改革管理体制、进一步谋划创新发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对《条例》作出修改。特别是在进一步谋划创新发展方面,规定自贸试验区积极培育新型贸易方式、推进金融保险等高端服务领域的贸易便利化、推动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和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建设,支持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依法合规开展面向全球的保税文化艺术品展示、拍卖、交易业务,为建设更高水平自由贸易试验区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原文链接:http://sf.tj.gov.cn/XWDT5156/SFXZYW1929/202209/t20220930_6000867.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律法规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律政通咨询有限公司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联系电话:010-570286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
联系QQ:871104617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