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颍泉区从严做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
时间:2022-09-29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司法厅
近年来,颍泉区坚持在“严”上做好行政应诉文章,推动行政机关严格依法行政,助力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
一是严明责任。全面落实省、市有关工作要求,建立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责任制度、诉讼案件审理过程反馈制度等,压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责任。
二是严格考核。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诉讼案件败诉情况纳入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体系专项督察内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对于行政诉讼败诉、行政机关负责人未出庭应诉等落实依法履职不力的,实行扣分制度。
三是严肃执行。积极发挥行政机关负责人这一“关键少数”的“头雁效应”,在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诉讼案件中,区政府负责人均出庭应诉。今年以来,全区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实现“有庭必出”“告官见官”。
原文链接:https://sft.ah.gov.cn/zhzx/qmyfzs/5645223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信息
- 2022-09-29怎样高质量撰写政治生态分析...
- 2022-09-29湖北老河口深挖廉洁基因 打...
- 2022-09-29武清法院一法官入选“天津好...
- 2022-09-29《玉溪市社区矫正试点暨多方...
- 2022-09-29“亲情汇款”功能使用视频教...
- 2022-09-29师带徒传温暖 传帮带促成长...
- 2022-09-29蚌埠市司法局“三力齐发”激...
- 2022-09-29淮南市司法局“枫桥经验”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