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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颍泉区从严做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

时间:2022-09-29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司法厅  

  近年来,颍泉区坚持在“严”上做好行政应诉文章,推动行政机关严格依法行政,助力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

  一是严明责任。全面落实省、市有关工作要求,建立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责任制度、诉讼案件审理过程反馈制度等,压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责任。

  二是严格考核。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诉讼案件败诉情况纳入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体系专项督察内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对于行政诉讼败诉、行政机关负责人未出庭应诉等落实依法履职不力的,实行扣分制度。

  三是严肃执行。积极发挥行政机关负责人这一“关键少数”的“头雁效应”,在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诉讼案件中,区政府负责人均出庭应诉。今年以来,全区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实现“有庭必出”“告官见官”。


原文链接:https://sft.ah.gov.cn/zhzx/qmyfzs/564522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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