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司法局“五个一”全面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质效
时间:2022-09-29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司法厅
近年来,滁州市司法局多措并举全面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管理水平,有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
“一份主体清单”确保资格合法。编制公布市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和合法性审核机构清单,确认45个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具备制定资格,并明确合法性审核机构。
“一件事项目录”加强源头管控。每年度汇总制发滁州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列入目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均明确承办单位及完成时限,实现源头管理、过程管控。
“一项落实办法”强化文件审核。坚守法律红线,出台《滁州市合法性审核意见落实工作办法》,明确未经过合法性审核的文件不予研究,合法性审核不通过的文件不予审议,合法性审核意见不落实的文件不予印发。
“一个文件平台”实现标准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经审议通过或批准后,由制定机关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全面推进市级政策文件库建设,实现全市文件统一平台查询。
“一次事后评估”深化监督实效。注重发挥后评估制度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重要监督作用,制定出台《滁州市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办法》,每年度至少开展一次文件后评估工作,有效保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必要性、实效性与可操作性。
原文链接:https://sft.ah.gov.cn/zhzx/qmyfzs/564522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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