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社区矫正微信群 构建疫情防控“大舞台”
时间: 作者: 来源:
2月17日讯(孙健伟)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甘肃省临洮县玉井司法所严格按照《临洮县司法局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通过社区矫正微信群,切实强化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筑牢社区矫正对象的“安全防线”。
一、及时转发临洮县司法局《致全县社区矫正对象的一封信》,按照要求,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暂不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点验、集中学习、集中社区服务等活动。
二、在疫情防控期间,社区矫正对象每日在微信群分上午和下午两次上传自身测量体温、并发送位置共享定位。
三、及时在微信群发送疫情防控有关知识、警示案例以及《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不定时转发临洮县司法局印制的《疫情防控相关法律知识手册》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当前防控有关法律知识问答》的有关内容,要求社区矫正对象居家期间持续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辨别网络信息真假,做到不信谣、不传谣。
四、切实加强与社区矫正对象的沟通和交流。通过微信群,在认真查阅每一位社区矫正对象汇报自己的思想动态、工作、学习法律知识、与邻关系等情况后,本着“真诚、真心、真意”地与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心与心”的交流,及时疏解他们的心结,鼓励他们战胜自我,保持稳定的心态。
五、积极鼓励社区矫正对象参与疫情防控点值守工作。通过疫情防控值守,社区矫正对象在提升自己能力的同时,也承担起了属于自己的一份责任,责任意识不断增强。
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疫”中,临洮县玉井司法所通过社区矫正微信群的方式,及时了解和掌握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情况,做到情况清、底数明,为社区矫正工作有序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甘肃省临洮县司法局玉井司法所)
最新信息
- 2020-02-26男子高空抛物被文昌法院判刑
- 2020-02-26一人侵占林业公司12余亩林...
- 2020-02-26一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海口龙华...
- 2020-02-26两人贩卖含依托咪酯电子烟被...
- 2020-02-263人串通侵占一公司财产,因...
- 2020-02-26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中明...
- 2020-02-26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分...
- 2020-02-26蒙城县法院:法治宣传进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