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中院院长尤青开庭审理一起故意杀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
时间:2022-09-29 作者:佚名 来源:陕西法院网
9月27日上午9时,被告人任某某故意杀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二级高级法官尤青主审并担任审判长。宝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二级高级检察官邢志坚出庭支持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任某某因工程费用问题与被害人党某某发生纠纷,进而产生将其杀害的恶念。2021年11月17日11时许,任某某在位于宝鸡市金台区的某项目建设办公室,用事先准备的刀子将党某某杀害,又在离开现场的途中将前来制止的被害人韩某某杀害,致二人当场死亡。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任某某无视国法持刀杀害他人,致二人死亡,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害人党某某的近亲属依法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开庭前,尤青与合议庭成员一起认真审阅案卷,深入研究案情,明确庭审重点,理清审判思路,制定了详细的庭审提纲,并依法准许辩护人要求鉴定人出庭作证的申请,为保障庭审公正高效进行做好充分准备。
庭审中,尤青在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诉讼环节,有序引导各方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认真听取辩论意见,被告人任某某作了最后陈述。整个庭审过程重点突出、条理清晰、程序规范。
经过三个多小时的庭审,合议庭决定对本案择期宣判。
原文链接:https://sx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9/id/693454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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