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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假扮夫妻搭乘摩的假摔诈骗获刑

时间:2022-09-29   作者:佚名   来源: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湖南法院网讯 近日,沅陵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摩的碰瓷案,被告人杨某某、李某某犯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和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三千元至一千元不等。

  2020年8月,谌某某、侯某某、向某(已判决)三人同被告人杨某某、李某某五人共同商议通过搭乘摩的假装摔倒并要求赔偿医疗费的方式诈骗他人钱财。同年8月,侯某某驾驶小型汽车搭乘四人从怀化出发到达沅陵。随后,杨某某、李某某两人假扮夫妻搭乘被害人卢某某的摩的,谎称要到沅陵县高速路口。当被害人卢某某驾驶摩托车行驶至事先商议地点,李某某人为让摩的倒地,杨某某顺势从车上摔下,并谎称自己受伤,李某某便建议去医院治疗。随后在沅陵县医院,李某某给侯某某、谌某某、向某打电话告知事情进展。待三人赶到后为避免败露故意与医生发生争执,并提议去怀化市医院就诊。双方便到怀化市医院挂号诊疗,被告人谌某某、侯某某、李某某要求卢某某赔偿私了。最终卢某某向被告人支付人民币16000元,李某某分得赃款2700元,杨某某分得赃款8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某、李某某构成诈骗罪。在共同犯罪中,两人均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杨某某、李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且认罪认罚,对其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李某某退赔被害人的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对其可以酌定从轻处罚。沅陵法院遂做出以上判决。

  

  

  


原文链接:https://hunan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9/id/691416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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