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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召开第15次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

时间:2022-09-17   作者:佚名   来源:青海司法行政网  

  

  

  9月9日,省司法厅召开第15次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专题学习研讨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厅党组书记、厅长贾小煜主持会议,厅党组成员、二级巡视员参加会议,厅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省直机关工委副书记、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书记李雪萍一行三人全程参加本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现场点评学习和研讨质量、组织保障及学习方式等。

  

  会上,厅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赵建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组织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习近平总书记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学习的通知》,厅领导贾小煜、潘志刚、朱正军,厅二级巡视员冯延华、冯明、张梅贞6名同志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围绕专题学习作了交流发言。

  

  李雪萍在点评讲话中指出,省司法厅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和我省《实施办法》,深化理论武装、加强政治建设,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性修养、提高领导干部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提供了强有力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障。省司法厅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准备充分、主题鲜明、流程规范、交流与工作实际紧密结合,学习效果明显,主要有三点特色,一是紧扣核心热点;二是厅领导班子成员以身作则,领学促学,带头作表率;三是研讨内容体现了理论与实际紧密结合。李雪萍就抓好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提出四点要求,一要把学习制度长期坚持下去,抓实学习管理。二要坚持以政治学习为根本,突出重中之重。三要继续坚持以集体学习研讨为主,确保学习质量。四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学以致用。

  

  

  贾小煜强调,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是各级党组(党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职理论学习的重要组织形式,对于推动理论武装工作深入开展,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厅系统各级党组织一要提高中心组学习质量。厅系统各级党组(党委)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完善学习制度、提高学习质量,丰富学习形式,深化学习效果,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不断夯实理论根基,推动中心组学习取得新的成效。二要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充分发挥主要领导干部在中心组学习中的“领头雁”作用,以政治学习为根本,以中心组学习为引领,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和表率作用,扎实推进党组(党委)会、支部“三会一课”等其他形式的集体学习,以优良学风和学习成效推动厅系统各级党组织政治理论学习走深走实。三要不断提升工作实效。在推动中心组成员加强自学的基础上,把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结合起来,将司法行政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作为着力点,有的放矢开展学习思考和研讨交流,分析问题症结、提出政策措施,把调研成果转化为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实招硬招。四要加强督促检查和旁听工作。把中心组学习旁听纳入党的政治建设调研、党建工作督查内容,通过督导检查和旁听下级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开展情况,督促各级领导班子抓好抓实中心组学习,充分发挥“风向标”和“排头兵”作用,带动党员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学习的积极性,切实提升学习成效,推动理论工作入脑入心,为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和思想政治保证。

  

  


原文链接:http://sft.qinghai.gov.cn/pub/qhsfxzw/sfxzyw/sfxzyw/202209/t20220909_959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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