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法规内参!!
当前所在: 首页 > 法律法规调研 > 正文

中央军委表彰全军“四铁”先进单位标兵和“四有”优秀个人标兵

时间:2022-09-17   作者:佚名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日前,中央军委印发通报,对全军“四铁”先进单位标兵和“四有”优秀个人标兵予以表彰。

  通报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军基层部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深入贯彻新时代军事战略方针,贯彻中央军委基层建设会议精神,落实“四个坚持扭住”要求,发扬优良传统,强化改革创新,全面锻造听党话、跟党走的过硬基层,能打仗、打胜仗的过硬基层,法纪严、风气正的过硬基层,广泛开展争创“四铁”先进单位、争当“四有”优秀个人活动,在铁心向党、为战打赢、矢志强军的实践中,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

  通报号召,全军部队要以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为榜样,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军委主席负责制,始终做到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要加紧练兵备战,坚持边斗争、边备战、边建设,扎实推进实战化军事训练,深化科技练兵,全面提高新时代备战打仗能力,坚决捍卫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要全面贯彻依法治军战略,加快治军方式根本性转变,严格部队教育管理,抓好经常性基础性工作落实,保持部队高度集中统一和安全稳定。要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永葆砥砺奋进的使命担当和昂扬向上的精气神,坚决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各项任务,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实现党在新时代的强军目标、把人民军队全面建成世界一流军队而不懈奋斗。

  


原文链接:http://xj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9/id/6906803.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律法规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律政通咨询有限公司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联系电话:010-570286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
联系QQ:871104617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