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期举行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的通告
时间:2022-09-17 作者:佚名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当前疫情形势及防控要求,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并报请司法部批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考区原定于9月17日、18日举行的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延期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区范围内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延期举行,主观题考试相应延期。
二、全区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时间等事宜安排,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司法部统一部署另行通知。请考生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积极备考。
三、请考生密切关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官网、“新疆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发布的考试信息,咨询可拨打以下电话: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
2022年9月10日
原文链接:http://xj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9/id/690686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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