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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 她握着新疆高院干警的手说:你们是人民的好法官!

时间:2021-05-25   作者:   来源:  

  5月19日14时许

  两位案件当事人来到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向高院干警表达要与承办案件法官面对面

  了解有关案件的法律问题

  由于当事人情绪比较激动

  高院执行二庭庭长王瑾带领全庭干警立即赶往现场

  为当事人深入细致做判后答疑工作

  

  到达现场后,执行二庭干警将当事人请到诉讼服务中心调解室。当天正值午饭时间,干警们买来热气腾腾的包子和豆浆,放到了当事人手中,并劝慰当事人,“案子我们一定管,但你们饭也要吃,身体健康是第一位的。”

  经过了解,这起案件的承办法官正在参加“百名法官到一线,强基为民促发展”专项活动,执行二庭决定由在家法官接续做好释法析理工作。

  经过半个多小时的沟通,当事人讲清了诉求。原来,当事人认为,她在高院申请的执行复议案件没有开庭审理,而且原审法院已作出异议裁定,高院不应当受理对方的复议申请,现在案件发回执行法院重新审查,实在无法接受高院的裁定。由于两位当事人年事已高,干警们耐心安抚疏导,负责答疑的法官向她们详细解释整个案件审理过程、有关程序及法律问题。

  法官向当事人解释说,“开庭审理是诉讼阶段的司法活动,这起案件是执行复议案件,属于执行程序,这是两种截然不同的诉讼阶段,案件在审查过程中已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听证,法官充分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请求。执行法院作出异议裁定后,双方当事人均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复议申请,现对方提出复议请求,高院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立案并审查。”

  面对年事已高的两位当事人,干警们全程柔声细语,耐心安抚疏导。法官继续向当事人解释,“承办法官在审查复议请求过程中发现原执行法院认定事实不清,所以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将案件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查。案件发回执行法院重新审查后,当事人要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做好案款核算和清理工作,明晰双方的每一笔账目,这样才是根本解决这个执行案件的正确方法。”

  在整个判后答疑过程中,法官们不断向当事人解释法律规定,阐明具体法律适用,帮助当事人正确理解裁项的具体含义,告知当事人如何通过正当程序主张权利。最终,干警们以扎实过硬的专业功底消除了当事人的疑虑,诚挚恳切地为民真心也深深感动了当事人。

  离开前,两位当事人紧紧握着干警的手说,“今天,我们算是终于全部理解了,你们实打实给老百姓解决问题,是人民的好法官!”

  新疆高院干警以本着司法为民、服务群众的态度,坚持能动司法,善意文明执行,以细致周到的实际行动让群众切身感受到司法的温度,使得该案的裁判处理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这正是法院干警公正司法、温情司法的具体行动落实,更是共产党员为民生、解民忧、办实事的一次生动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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