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彰先进 树立典型
时间:2021-05-25 作者: 来源: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励广大青年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推动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更好开展,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研究决定,青年理论学习第一小组等3个小组被评为“青年理论学习示范小组”、乌云等5名同志被评为“青年学习标兵”,朱瑞卿等7名同志被评为“优秀共青团员”、刘阳等3名同志被评为“优秀共青团干部”、牛瞳哲等16名同志被评为“优秀青年志愿者”。
让我们一睹被表彰集体和个人的风采吧!
一、青年理论学习示范小组
青年理论学习第一小组
第一青年学习小组由办公室和翻译处青年干警组成,共有青年干警23人。第一青年学习小组聚焦提水平和强能力,将学习教育融入日常工作,努力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司法政务服务的推动力。始终把思想政治学习摆在首位,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党史学习教育等内容,制定政治理论学习计划,每周开展两次学习分享活动,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组织干警积极学习讨论,并做交流分享发言,确保做到学、思、用贯通。积极参加“家书纸短,家国情长”红色家书诵读活动,教育干警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同时,不断推动理论指导实践,全力做好各项司法政务服务保障工作,派出干警积极参与信访案件化解,联合呼和浩特市第十四中学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普法教育进校园”活动,引导青年干警忠诚履职、尽责担当,让“青春由磨砺而出彩,人生因奋斗而升华”,为人民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青年理论学习第十一小组
在院党组和机关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按照《高院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学习指导意见》安排和机关团委部署,第十一小组成立至今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每月定期开展集体学习,引导青年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践行“三个表率”。通过持续学、跟进学、深入学,切实增强青年干警理论学习水平,培养理论学习兴趣,将学习教育活动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以学习促工作,真正做到悟初心、守初心、践初心。
青年理论学习第十五小组
法官学院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紧密联系工作实际,不断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形式和方式。学院青年学习小组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线上与线下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利用“学习强国”APP、学院“书香荟”学习阅览室,通过学习研讨、读书会等形式多样的活动,营造了浓厚的学习氛围,引导学院青年“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推动学习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激发学院青年的干事热情,为法官教育培训工作贡献青春力量。
二、青年学习标兵
乌 云 刑事审判第二庭书记员
在工作中踏实肯干,爱岗敬业,秉持对工作高度的责任感,辅助法官及法官助理办理各类刑事案件,担任专业法官联席会等各项工作的记录,参与办理涉外案件领事通报工作。
工作之余,积极参加各项学习活动。先后参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项学习、“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高院机关青年干警党史学习暨读书分享会”、“抗美援朝专题系列《我的战争》观影展览”、“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主题演讲比赛等多项活动,从各项学习活动中获益良多,亦能更好的助推本职工作完成。
杨 阳 审判管理办公室三级主任科员
作为支部学习委员兼青年委员、青年理论学习十一组组长。理想信念坚定,积极探索创新学习形式、丰富学习内容,充分发挥党务工作者的示范引领作用。先后被评为高院2016-2017、2018-2019年度优秀共产党员,自治区直属机关2019年度“优秀共产党员”。敬业奉献、担当作为、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受到领导和群众一致好评。
侯丽静 法官学院政工科副科长
作为青年理论学习十五组组长,在抓好自身学习的同时,也抓好了青年小组的学习,在学院青年教职工中营造了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的良好氛围。虚心好学,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用最真挚的热情和无私的奉献,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带着饱满的热情,真抓实干的作风,立足本职,勤奋工作,坚信在平凡的岗位上也能做出不平凡的事,默默地在工作中发一份光、一分热,用脚踏实地的实际工作阐释着积极向上的青年本色。
贺海虹 审判监督第二庭四级高级法官
作为青年员额法官,主动适应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的要求,积极参加业务培训,利用业余时间开展自学,在审判实践中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高服务群众工作本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作为青年理论学习八组组长,认真组织青年开展理论学习,同时注重加强自身意识形态和党史学习,不断提高自身党性修养和综合素质,在青年中能够起表率作用。在工作岗位上认真负责,吃苦耐劳,甘于奉献,争先创优,曾获得“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彭晓璇 立案庭三级法官助理
“青春是用来奋斗的,奋斗本身就是一种幸福”,习总书记的这段话始终是彭晓璇前进的动力。在快审团队工作期间,她共辅助办案1034件,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诉讼服务。同时,还积极参加各项专题活动,疫情期间加入高院疫情防控党员突击队并多次参与社区管控工作,在“我为群众办实事”信访化解活动中积极领取任务并推进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青春虚度无所成,白首衔悲亦何及,新时代青年既仰望天空又脚踏实地方能不负韶华、行稳致远。
三、优秀共青团员(7个)
朱瑞卿 办公室新闻中心干部
自入职后,开始同步运营高院多个视频账号。共发布作品680个,粉丝累计达49.5万,视频总体播放量达1亿8000多万次。其中抖音账号15次入围中央政法委全国法院系统月度榜单前十名。快手账号6次入围中央政法委全国法院系统月度榜单前十名,并荣获“2020年法院快手号年度影响力奖”,在全国法院系统引起广泛关注。原创的作品多次被人民日报、人民网、中央政法委官方新闻网站中国长安网、人民法院报等媒体刊登转发。自创短视频作品在中央政法委举办的全国第五届平安中国“三微”比赛暨优秀政法文化作品评选表彰活动中荣获“优秀短视频奖”,2020年为共青团中央拍摄的《马背上的法官》在“让青春为祖国绽放”活动中播出后引起强烈反响,提高了内蒙古高院在全国法院系统的知名度。
李 莹 海拉尔铁路运输法院一级科员
履职尽责,保守党的秘密,积极参与各类宣传、文化活动,参与海拉尔铁路运输法院院史馆资料筹备工作、院志编纂工作等,被评为海拉尔铁路运输法院2020年度院志工作先进个人。在担任团支部青年委员期间,对团支部的工作保持积极认真的态度。服从领导、团结同事,乐于助人、甘于奉献,在学习上学骨干,在政治上求先进,在活动中求积极。
孟凡棋民事审判第二庭书记员
自入职以来,认真完成新收案件送达、开庭庭审记录、裁判文书校对等各项审判辅助工作任务,辅助案件办理共计211件。工作之余,积极参加院内各项活动,在2020年高院机关书记员演讲比赛中荣获一等奖;参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法院庆祝建院七十周年法律知识竞赛”文艺表演活动;在“不忘初心传承红色基因,凝心聚力牢记时代使命”高院青年红色故事分享会中讲述红色故事《中共六大低潮奋起》参加红色家书诵读活动。
“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当代青年要有所作为,青春才能无悔。我将以更高的要求,严格约束自己持续进步
张贺杰 刑事审判第三庭五级法官助理
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各类活动,努力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正确行使团章规定的权利,履行团员义务。在思想上注重政策理论学习,认真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够严格要求自己,团结同事,严谨认真,协助法官审结一些重大涉黑案件。
赵 瑾 立案庭书记员
奋斗是青春最亮丽的底色。“自信人生二百年,会当水击三千里。”民族复兴的使命要靠奋斗来实现,人生理想的风帆要靠奋斗来扬起。作为一名共青团员,更要不畏艰难、奋发图强。在平凡的岗位上履职尽责努力践行初心使命。
侯恩亚 刑事审判第二庭五级法官助理
以成为新时代优秀青年为目标,保持积极向上、要求进步的态度。工作中,能够以严谨认真的态度办理案件,积极完成法官及领导交办的任务。在工作之余能够不断学习专业知识以提升自己的各项能力。除本职工作外,还积极参与单位各项活动以及对外宣传工作,例如拍摄宣传抖音等。
贾莹莹 包头铁路运输法院五级法官助理
热爱组织,政治坚定,通过党支部专题学习讨论、每周政治学习等方式积极参与政治理论学习,确保学深悟透。主动向党组织靠拢,积极申请入党。遵守团章,履行义务,积极参加团支部组织的各种活动,如参加上级团委组织的全区法律知识竞赛,参加团支部组织的五四青年节主题团日活动等等。既能完成局内事务管理、文书处理、填写报表、起草文件等日常程序化的工作,也能主动协助执行法官、执行员做好调查笔录、部分文书的起草工作,做好执行法官的助手。
四、优秀共青团干部(3个)
刘 阳 立案庭书记员
“离开了祖国需要、人民利益,任何孤芳自赏都会陷入越走越窄的狭小天地”,习总书记的话一直勉励着刘阳同志前行。自考录到高院以来,刘阳同志一直在立案庭工作,工作虽然繁忙,但却始终心系人民群众。在司法一线的工作中,能做到人民群众满意度较高、评价较好。多次受到当事人的表扬,在接待当事人的过程中,耐心细致为当事人答疑,立案后同样心系当事人,时刻牵挂当事人的案件情况,在2020年6月11日、2020年8月17日、2021年3月分别收到了三位案件当事人送来的锦旗。在团工作方面,2018年开始刘阳同志就一直担任第一团支部支部书记,工作认真负责,期间带领团支部获得了2020年度“区直机关先进团青组织”光荣称号。
李璐瑶 呼铁中院刑事审判庭四级法官助理
担任呼铁中院团总支书记,2020年荣获共青团内蒙古自治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优秀共青团干部。
2015年4月呼铁中院团支部成立,2019年6月将团支部扩大为团总支,下设六个团支部,完善组织建设;2016年获得共青团内蒙古自治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先进团组织,2017年获得内蒙古自治区五四红旗团支部;2020年11月呼铁两级五院三个单位成功创建自治区直属机关团工委“青年文明号”。组织丰富多样的活动,同时带领呼铁两级法院青年团员更多参与团青活动。
郑 达 刑事审判第二庭三级法官助理
注重政治理论和党史学习,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将理论知识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工作兢兢业业,认真完成各项任务,不断学习业务知识,提升专业水平。积极发挥委员作用,做好团青工作,积极组织、参加各项文体、党建、志愿活动,工作之余努力展现法院年轻人的朝气与活力。今后继续努力,善待一切,不负韶华。
五、优秀青年志愿者(16个)
牛瞳哲 民事审判第二庭四级高级法官
积极参加各类志愿活动,疫情期间报名参加疫情防控突击队,积极捐献款物,做好社区执勤工作。在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太平街社区,开展了“青年志愿者送温暖”活动。参加区直机关“走基层 体民情 做贡献”调研实践活动。进行了义务献血、法律宣传等活动。立足法院实际,自主开展青年活动。如高院机关青年读书会、机关运动会、青年登山活动、插花活动,举办了义务植树、素质拓展、“博爱一日捐”、慰问社区、庭审进学校等活动。凭着对志愿者工作和共青团事业的满腔热忱,在这个平凡的工作岗位上默默地奉献着,努力为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作出积极贡献,书写灿烂的青春篇章。
尹承娇 办公室法官助理
青春由磨砺而出彩,人生因奋斗而升华。加入志愿者服务队以来,我坚持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坚持与祖国同行,奉献社会、服务人民,积极参与志愿活动、普法宣传、捐助款物,在疫情防控期间参与社区联防联控及新媒体宣传工作;在国家宪法日等节日走进校园,送法治进课堂;参与“青春志愿行 情暖少年心”为贫困小学捐款捐物等等,以实际行动展现新时代青年的理想信念、爱心善意、责任担当,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新征程中贡献青春力量。
包 林 办公室书记员
青年者,人生之春,人生之华也。作为一名人民法院的青年干警,自加入内蒙古高院青年志愿者服务队以来,始终以“服务司法、奉献社会、团结友爱、互相帮助”为宗旨,立足岗位,发挥特长,积极参与“我为群众办实事”“植绿护绿志愿服务”“送法进校园”志愿法律宣传及各项志愿活动保障,并参与社会发起的多项爱心公益活动。青春的意义在于奉献,这是一种时代的精神,一种时代的性格。今后,我将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身于每一项志愿活动中,力争做到“用青春无悔铸就天平,用志愿服务闪耀法徽”,令自己成为爱党爱国、担当责任的新时代奉献者。
包鸣飞 行政审判庭二级法官
热心公益事业,富有敬业精神和奉献意识,秉持“互助、友爱、团结、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积极参与各项志愿者服务工作。能够学以致用,多次参加法制宣传;热心环境公益事业,多次参加绿色环保活动;心系灾区及贫困疾患,通过多种方式捐款救助;参加入校支教、捐资助教等志愿活动,关心儿童教育发展;疫情期间深入社区执勤,抗击疫情勇于担当;积极参与区直机关及高院机关组织的各项活动。用实际行动传播爱心,传播文明,传播正能量。
刘云龙 法警总队法警
参加工作以来,能够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高度负责的态度,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青年志愿者活动,积极参加义务植树,连续义务献血1000ml,参加托县古城少年军校慰问活动,与社区工作者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得到了领导和同志们的一致好评。
许跃飞 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局一级主任科员
作为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行装局的一名普通干警,主动担当作为,面对新冠疫情仍然坚守岗位,立足本职岗位,履行工作职责,在疫情面前依旧牢记使命,不忘为人民服务的初心,以自已的实际行动时刻践行着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的工作要求,第一时间向机关党委报名请战,主动参加高院机关组建“疫情防控党员突击队”,为疫情期间执勤次数最多的干警,充分展现了一名共产党员岗敬业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自己的力量。
苏楞嘎 机关党委干部
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工作,秉持“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精神,在机关党委和团委的部署安排下,调动青年干警力量,引导大家向志愿者团队靠拢,并多次组织开展并参与了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在实践中学习和锻炼自身工作能力:积极筹备高院文艺小分队的组建和日常培训工作;组织志愿者赴特教中心,关心关爱“小天使”;发出倡议书,向西藏日喀则市萨迦县麻布加乡普玛村中小学生捐赠衣物等;组织高院青年志愿者服务大队队员与高院社区党支部达成支援服务长期融合共建意向等等工作。以实际行动践行志愿者服务承诺,在有限的条件下帮助、服务他人,同时在实践中努力充实着自己。
吴 坤 审判监督第一庭一级法官助理
作为志愿者,我对自己的要求是优秀、热爱、专注。
所谓优秀,是和自己较真不断追求卓越的劲头。在志愿者工作中感受一批批优秀青年的活力,也激发我不断追求卓越。身处法院审判一线,如何把握好政治方向和发展大局,唯有不断学习。
所谓热爱,是青年志愿者的动力来源。尽管只能为所热爱的国家和人民尽绵薄之力,但相信心中的点点火光能够感染更多人。从播放电影宣传正能量到组织文体活动,无数点滴力量汇成志愿者的大爱。
所谓专注,是持之以恒的坚持。青年志愿者对于我们来说不是荣誉称号而是沉沉的责任,年级渐渐增长越来越能体会奉献的价值和给自己带来的幸福。不争名夺利,专注于细微之处的社会所需,我是青年志愿者,我为这个称号自豪!
辛 颖 审判管理办公室书记员
自2016年参加工作后,加入了高院青年志愿者团队,一向秉持“奉献、有爱、互助、提高”的志愿服务精神开展志愿活动。5年来,参与了大小十余次志愿者公益活动,主要有:慰问环卫工人活动;志愿者植树活动;参与我院颁奖、等活动十余次;参与了两次三八妇女节为女监组织的“情暖高墙,送法进监狱”的活动;为我院疫情期间突击队捐赠口罩;为了增强社区居民垃圾分类意识,切实改善人居环境,参与垃圾分类宣传。
张 珮 审判监督第一庭法官助理
主动将志愿服务精神融入到日常工作当中,力争做好新时代优化法治服务的排头兵。积极参与单位组织的各项志愿服务活动,发挥特长,积极向社会开展法律宣传,推动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工作。2020年度录制普法小视频《打印遗嘱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在学习强国内蒙古平台中播出。多次负责接待、引领以及颁奖等工作。以身作则,积极践行和宣传低碳生活和垃圾分类。今后将继续积极响应组织号召,让志愿服务成为一种习惯。
陈晓峰 机关党委四级调研员
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自治区直属机关和高院机关植树造林、法律宣传、义务献血、捐款助学等志愿者服务活动。组织高院机关“博爱一日捐活动”。组织为西藏贫困学校捐赠衣物。与自治区红十字会协调在高院机关安装两台AED急救设备,并组织志愿者参加紧急救护知识培训。在机关工会工作中,努力为干部职工办实事、办好事。连续两年组织参加自治区互助医疗活动,大力倡导“有病人帮我,无病我帮人”的理念,至今已帮助几十名干警申领互助金。组织开展困难党员、职工申报、慰问活动,及时探望患病干部职工,并帮助申领慰问金。新冠疫情期间带头组建“疫情防控党员突击队”。
林辰浩 审判管理办公室书记员
在过去的五年里,注重个人能力的培养,积极向上,热心公益,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热忱投身于青年志愿者的行动中,先后参加了各类志愿服务20余次,包括志愿献血、志愿深入街区开展卫生清扫、志愿讲解宣传垃圾分类,志愿参加植树造林活动、志愿法律宣传、志愿参加疫情防控服务等。
周 波 民事审判第二庭四级高级法官
多年来,该同志参与并协助机关团委组织各项志愿活动,开展义务献血80余人次,植树造林上千棵,“12.4宪法宣传日”6次,累计发放法律宣传图册共计1620余册,一对一帮扶托克托县古城少年军校,捐献图书305册,慰问贫困户、福利院的孤儿、环卫工人10余次,组织送法进校园等,均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高冠东 法警总队一级主任科员
工作之余,积极参加各项志愿活动。新冠疫情期间,正月初三开始投入到为期五十余天的一线疫情防控工作中,拿出部分工资为志愿者团队购置手套、纸巾,毛巾等物资。连续5年参加义务植树活动,多次参加普法宣传活动,连续三年义务献血1800毫升,为社会贡献力量。在今后的岁月里我将继续践行志愿精神,彰显青春风采,为社会奉献微薄之力,传递正能量,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做好每件积极有意义的事,去影响周边的同事,去影响和教育自己的子女。
郭 阳 法官学院干部
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志愿活动。参加为脱贫攻坚包联村捐赠鸡苗和图书的活动,参加“民族团结一家亲,关爱慰问老年人”的活动,无偿义务献血,积极参加高院和法官学院组织的捐款、捐物、捐书等活动,关爱贫困儿童,走进敬老院关怀孤寡老人,参加社区清扫和植绿护绿活动等。
郭 敏 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局四级主任科员
参加工作以来,热心志愿服务工作,多次参加高院及区直机关组织的志愿者服务活动,积极在博爱一日捐、关爱贫困学生等公益捐助中奉献爱心,多次参加各类慰问文艺演出活动,2020年新冠疫情期间,主动加入疫情防控突击队。作为一名党员,把志愿服务精神贯穿到日常工作当中去,发挥青年人的活力;把敢于担当、无私奉献与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相结合,实现个人价值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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