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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日行动”|黔西南州强戒所:基于“四个立足”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普法宣传活动

时间:2022-09-03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省司法厅  

  为更好学习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进一步提高民警、职工和所内戒毒对象的法律意识、法治思维,不断提升场所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以营造良好的所内法治环境喜迎党的二十大召开。近日,黔西南州强制隔离戒毒所(以下简称黔西南所)“四个立足”,在所内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普法宣传活动。

  

  一是立足于营造普法氛围。充分利用行政区、管理区宣传栏和LED显示屏解读《反有组织犯罪法》主要内容,积极印发和转发相关学习材料至每一名民警、职工,并按“三区”分隔区域逐一对全体民警、职工进行知识测试,取得良好效果,在所内营造了浓厚的普法宣传氛围。

  二是立足于扩大普法影响。为扩大《反有组织犯罪法》普法面,黔西南所利用所内资源,通过电教系统对戒毒对象播放有关《反有组织犯罪法》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充分发挥人才资源,以实体课进一步给戒毒对象解读《反有组织犯罪法》条款,并时时组织戒毒对象观看展板,有效提升了戒毒对象法纪意识。

  三是立足于防范黑恶犯罪。随着社会发展步伐加快,戒毒对象强戒两年,期满回归社会后,需要一定时间适应社会,期间容易被黑恶势力利用。通过法条、案例对新黑恶势力26类表现形式和形式多样的勒索诈骗手段进行讲解分析,有效帮助戒毒对象认清黑恶势力,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从而提高预防犯罪、识别骗局的意识和能力。

  四是立足于弘扬社会正气。通过学习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认清黑恶势力的新类型、新手段和对社会的危害性,积极鼓励民警、职工和戒毒对象参与到举报、打击黑恶势力中来,以点带面,从一人到一家庭、到一村、到一乡镇的、到一社区,不断扩大宣传面,号召广大群众敢于同不法分子作斗争,积极营造更加风清气正的社会风貌。

  《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一部预防和惩治有组织犯罪的专门性、综合性法律,对提升民警的执法水平和规范化管理戒毒对象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下一步,黔西南所将加大学习宣传力度,不断提升民警和戒毒对象的法律意识,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以更高的执法水平维护好法律权威,为社会营造更加安全稳定法治环境。


原文链接:https://sft.guizhou.gov.cn/ywgz_97/jyjd/202208/t20220826_762558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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