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法规内参!!
当前所在: 首页 > 法律法规资料 > 正文

福鼎法院执结涉林业生态修复行政非诉执行案

时间:2022-09-03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男子为种茶擅自开垦破坏林地,被处罚后仍不主动履行林地恢复原状义务。日前,福鼎法院执结该起涉林业生态修复的行政非诉执行案,执行到位生态修复费18240元。

  2017年11月起,吴某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同意,擅自在福鼎市溪镇某山场开垦林地,累计破坏林地面积10143平方米。后福鼎市林业局对吴某破坏林地行为作出处罚,并经福鼎法院审查裁定:责令吴某限期将林地恢复原状,逾期未恢复的,应缴纳生态修复费18240元,并对其违法开垦林地的行为处罚款10143元。

  今年8月,因吴某仅缴纳罚款、未履行林地恢复原状义务,又不缴纳生态修复费,福鼎市林业局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福鼎法院向被执行人吴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履行生态修复义务,说明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同时冻结其名下银行存款。收到执行通知书后,吴某主动联系福鼎法院,表示愿意支付生态修复费。日前,吴某已向当地林业站支付生态修复费18240元,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原文链接:http://fj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8/id/6886847.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律法规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律政通咨询有限公司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联系电话:010-570286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
联系QQ:871104617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