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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 以最严格的司法守护好广西绿水青山

时间:2021-05-25   作者:   来源:  

  

  黄海龙在“漓江生态环境司法保障服务联动中心”和“广西桂林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人民法庭”挂牌仪式上强调

  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 以最严格的司法守护好广西绿水青山

  

  

  5月13日,“漓江生态环境司法保障服务联动中心”和“广西桂林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人民法庭”在桂林挂牌成立。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海龙出席仪式并讲话。黄海龙强调,全区法院要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以最严格的司法守护好广西绿水青山,为推动广西高质量发展绘就靓丽底色,为加快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黄海龙指出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漓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4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深入阳朔县漓江杨堤码头,考察漓江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对漓江保护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为科学保护漓江生态环境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漓江生态环境司法保障服务联动中心”和“广西桂林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人民法庭”挂牌成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对于保护漓江生态环境,推动美丽桂林、美丽广西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黄海龙强调

  全区法院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创新生态环境资源发展理念,强化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增进生态环境民生福祉;要依法高效审理环境资源案件,坚持用最严密法治,依法严惩重处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要加强环境资源审判队伍建设,提升环境司法能力水平,加强审判专业化、信息化建设,锻造符合环资审判专业化需求的高素质审判队伍,以高质量的司法,让广西山更青、水更绿、经济更发展、人民更幸福,为广西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当天,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桂林市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签署协议,决定建立漓江生态环境司法保障服务联动机制,通过建立沟通会商机制、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工作衔接机制、打造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加强诉源治理合作等,进一步保护改善漓江生态环境,推动漓江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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