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高院组织《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专题学习
时间:2022-08-26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8月24日上午,为深入开展好学习教育,引导全省法院干警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专题学习,此次学习是云南高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第9次集体学习暨2022年第5期“云岭司法讲堂”。专题学习邀请省委党校省情和资政研究院院长韩斌教授作专题讲座。云南高院党组书记、院长侯建军主持学习并提出工作要求。
韩斌教授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思想,开启伟大新征程”为题,结合《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的核心要点与理论思考,围绕从严治党、一带一路、现代经济、绿色发展、不忘初心、文化信仰等六个方面,为全省法院干警作了专题授课。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董国权,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吉军,院政治部教育培训处处长吴洁等三位同志围绕“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系列重要论述和提出的重大思想观点”为主题进行交流发言。

学习要求,全省法院各级党组织要将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以强烈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增强学习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把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与开展“两个确立”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落实巩固年”活动结合起来,持续在知行合一、学以致用上下功夫,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服务保障一流营商环境建设,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动,加强民生领域司法保障,努力营造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学习强调,全省法院在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时要做到增强学习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要在全面深入系统学习中淬炼忠心、永葆本色,要在结合实际学习中做好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各项工作,要加强学习的组织保障。
本次学习以视频方式进行,云南高院设主会场,各中基层法院设分会场。云南高院党组成员、审委会专委、厅级干部,各部门负责人,省纪委省监委驻云南高院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及全体干警在主会场参学,中基层法院领导班子和全体干警在各分会场参学。
文:新闻办 谭华
图:新闻办 杨曌
原文链接:https://yn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8/id/688009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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