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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长乌鲁木齐市重点城区临时性静态管理措施的公告

时间:2022-08-18   作者:佚名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自8月10日重点城区实行静态管理措施以来,广大市民群众充分理解、积极配合、有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全市疫情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打赢本轮疫情防控攻坚战阻击战赢得了宝贵时间。其间,共进行了8轮全员核酸检测,检出331名无症状感染者,涉及全市7个城区。经专家研判,本轮疫情流行的奥密克戎变异毒株BA.5.2,传播能力更强、传播速度更快、具有更强的免疫逃逸能力,而且已感染病例涉及链条多、关联人员多、分布范围广、活动轨迹复杂,仍然存在社会面代际传播、点状散发的风险。为尽早实现社会面清零目标,切实维护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自2022年8月15日8:00起,将天山区、沙依巴克区、水磨沟区、高新区(新市区)、经开区(头屯河区)、米东区实行的临时性静态管理措施予以延长,时间暂定为五天,后续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静态管理期间,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生活必需品供应力度,加强居民急病就医等服务保障,优化各项社会管理措施。请广大市民朋友严格执行静态管理各项规定,充分理解、积极配合、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与我们守望相助、共克时艰,早日夺取疫情防控工作的全面胜利!

  

  乌鲁木齐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8月14日

  

  

  


原文链接:http://xj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8/id/684958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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