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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进一步明确人员离疆和保障物流通畅政策

时间:2022-08-18   作者:佚名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8月14日,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下发通知,进一步明确人员离疆及保障物流通畅有关政策。

  

  通知明确,无疫的县(市、区),滞留游客以及疆内离疆就医、就业、就学、工作人员,可凭48小时2次(每天1次)核酸阴性证明,在抗原检测阴性后离疆。低风险区滞留游客以及疆内离疆就医、就业、就学、工作人员,旅客所在旅行团队或入住酒店以及疆内人员居住地7天内没有阳性感染者;本人近3天内未出现发热、干咳、嗅觉丧失、肌肉酸痛等临床症状,可凭72小时3次(每天1次)核酸阴性证明,在抗原检测阴性后离疆。中高风险区降为低风险区后,执行低风险区规定。

  

  通知要求,各地要做好离疆人员信息统计,“点对点”推送至目的地,并告知离疆人员到达目的地后,须第一时间向当地报告,严格遵守属地防控要求,落实健康管理和健康监测措施。阳性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和密接的密接、中高风险区人员,暂不离疆。民航、铁路等部门要安排运力保障离疆,并严格核验健康码、核酸检测结果、防疫行程卡。

  

  通知要求,各地要严格执行物流保通保畅规定,确保车辆通行证应发尽发、全国互认,坚决防止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关闭关停问题反弹,切实保障物流链、供应链稳定畅通。

  


原文链接:http://xj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8/id/685026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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