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外部监督、共促司法公正——省法院举办2021年特约监督员工作会议暨新增特约监督员聘任仪式
时间:2021-05-25 作者: 来源:
为进一步加强民主监督,健全人民法院外部监督机制,拓宽主动接受监督的渠道,促进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省法院根据《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工作办法(试行)》,增聘王岚等19名特约监督员。5月14日,省法院举办2021年特约监督员工作会议暨新增特约监督员聘任仪式。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为特约监督员颁发聘书并讲话。
聘任仪式上,与会特约监督员结合2020年以来湖北法院工作,结合工作中所见、所闻、所思、所想,从审判执行、诉讼服务、司法改革、队伍建设各方面,对法院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游劝荣院长在讲话中指出特约监督员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具体举措,对于充分发扬司法民主,促进人民法院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具有重要意义。当前,湖北法院各项工作持续向前发展,但与新时代的更高要求和人民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相比,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与发达地区法院在思想观念、工作作风、队伍建设、信息化水平,在服务经济发展及科技创新的能力水平等方面还有较大距离。特别需要社会各界包括特约监督员加强监督批评,以促使法院依法公正行使审判权,为服务湖北疫后重振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的司法力量。
游劝荣院长提出下一步湖北法院将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具有深厚的现实依据和理论基础,是对党领导法治建设丰富实践和宝贵经验的科学总结。提出的11个方面的具体要求,为实施全面依法治国战略指明了方向、根据、遵循。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一个发展的思想,需要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实践中进行丰富和发展。人民法院干警必须深入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二是全力以赴、千方百计地运用各种司法手段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营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一个地区营商环境的优劣直接影响着这个地区招商引资和企业发展,良好的营商环境在很大程度上能促进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各级法院要提升审判服务水平,客观评估司法活动对企业经营活动可能造成的影响,尽可能把司法办案对企业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三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湖北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持续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落实习总书记对长江经济带发展的要求,以长江保护法的实施为契机,把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做实。加大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力度,为湖北高科技企业提供更好的发展条件和创业环境。四是认真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扎实推进队伍建设,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政法铁军。
最后,游劝荣院长表示省法院将进一步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构建监督平台,加强与特约监督员的经常性联络,为特约监督员履职提供条件。同时希望特约监督员能充分发挥广泛联系群众、贴近基层优势,认真履行职责,多批评多监督,积极建言献策,传递群众呼声,搭建沟通桥梁,推动人民法院依法办案,促进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为“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省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侯旺发主持会议并宣读聘任决定,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覃文萍通报全省法院工作情况,省法院有关内设机构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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