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查控显法威,案结事了促和谐
时间:2022-08-12 作者:佚名 来源:陕西法院网
近日,旬邑县法院通过网络查控平台冻结被执行人王某银行账户后,被执行人王某迫于法律的强大威慑力,主动联系办案人员主动偿还申请执行人孙某修车款4500元。
原告孙某与被告王某修理合同纠纷一案,经旬邑县法院主持调解后,原告孙某与被告王某达成调解协议,被告王某分三期向原告孙某支付车辆维修费共计4500元,若分期支付中有一期款项未按时支付,原告孙某将剩余款项一并申请强制执行。约定第一期支付款项期限届满后,被告王某拒不支付,原告孙某无奈向旬邑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被告王某一次性支付修车款4500元。
在执行过程中,办案人员一边迅速通过法院内网系统积极查控被执行人王某名下财产信息情况,一边积极联系王某,让其主动履行本案义务,后王某在知自己银行账户和微信、支付宝均被法院冻结的情况下,主动电话联系承办人员,并积极与承办人员协商支付修车款事宜,最终王某让其朋友通过微信向办案人员履行本案案件款4500元及执行费50元。在收到王某修车款后,办案人员第一时间联系申请执行人孙某,让其前来法院领取该笔案件款。申请执行人孙某在领取到全部案件款后激动地说:“想不到法院这么快就帮我追到了这笔修车款,真是实实在在的帮我们老百姓办实事啊。”
旬邑县法院执行局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摆放在第一位,在案件的执行工作中,始终坚持网络办案和传统办案相结合,亦取得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原文链接:https://sx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8/id/684075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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