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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房产过户成为难题 法院排忧解难办实事

时间:2021-05-25   作者:   来源:  

  安徽法院网讯 “真的太感谢你们法院了,困扰了我这么久的难题终于解决了,我要给你们点赞……”5月14日,申请人王某来到霍邱县法院,在见到执行法官后,王某表达了自己的谢意。

  王某与徐某原系夫妻关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按揭购买了一套房屋,并办理了产权登记。2015年7月9日,王某与徐某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中约定该处房屋归男方王某所有,离婚后若男女双方的房屋需要办理过户或变更手续,男女双方必须积极相互配合办理变更的所有手续,过户费用由男女双方各自承担。后王某要求徐某配合办理产权变更手续无果。

  双方这起纠纷经霍邱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该处房屋的所有权归王某所有,徐某于判决生效后三日内配合王某办理上述房屋产权变更手续。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与徐某取得了联系,并告知徐某应尽快配合王某办理过户事宜。然而,徐某却以人在外地工作忙为由,没有时间去处理其他的事务。

  5月14日,执行法官和王某一同来到霍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将案件判决书、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给了该中心工作人员,请协助将涉案房屋强制过户到王某名下。十几分钟后,房屋变更登记手续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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