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仙:倒垃圾被炸伤 耐心调解被告当庭兑现赔偿金
时间:2022-08-12 作者:佚名 来源: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湖南法院网讯 清洁装修垃圾不幸被炸伤,双方就赔偿款争执不下,近日,经过多次耐心调解,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良田法庭顺利调解了这起提供劳务受害者纠纷案。该案中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黄某当庭兑现原告刘某医疗费等赔偿金5万元,双方纠纷就此了结。
湖南某建设公司承接了一单位的办公室装修工程项目,雇请黄某具体负责该项目。装修完后,黄某雇请刘某提供卫生清洁服务。2020年12月31日,刘某向垃圾堆倾倒垃圾时,燃烧的垃圾堆突然发生爆炸,导致刘某的手被炸伤,后立即送往医院救治。在医院,刘某共住院34天,出院时,被诊断为左拇指单指完全断离等。经鉴定,刘某构成九级伤残。刘某多次与湖南某建设公司及黄某就医疗费、护理费等赔偿事宜进行协商,均无果。于是,刘某诉至法院,要求湖南某建设公司、黄某赔偿医疗费、后续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26万余元。
苏仙区法院立案后,承办法官先通过电话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双方都有调解意愿,但因调解意愿分歧较大,调解暂时陷入僵局。为此,承办法官再次梳理案情,并依据双方分歧制定详细调解方案。前几次调解,原告刘某认为自己受雇于被告方,工作期间受伤,被告方应承担主要责任,赔偿理所应当。而被告则认为爆炸原因目前无法查明,且刘某自身也有未尽到注意义务的责任。双方各执己见,争执不下。为缩小当事人之间的分歧,化解矛盾,承办法官一次又一次向原被告双方耐心地释法明理,告知原被告双方,根据《民法典》中关于个人劳务关系中的侵权责任相关法律规定,该案中,原被告双方均应承担部分责任,且被告黄某在事发后已垫付5万余元医疗费,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上述调解协议,该案案结事了。
原文链接:https://hunan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8/id/684092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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