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法规内参!!
当前所在: 首页 > 纪律审查 > 正文

“老虎机”变“提款机” 这个投资“套路深”

时间:2021-05-25   作者:   来源:  

  安徽法院网讯 近日,南谯区法院一审宣判一起诈骗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龚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责令被告人龚某退赔被害人陈某121100元、方某82300元,共计203000元。

  2020年7月至12月,龚某虚构其和方某、陈某投资“老虎机”生意的事实,先后邀请方某、陈某和其一起投资“老虎机”生意。期间,龚某隐瞒其从未打算购买并摆放“老虎机”的真相,虚构“老虎机”生意需要打点关系、换取硬币等事由,要求陈某、方某追加“老虎机”生意的费用,方某、陈某按照龚某的要求分别将各自投资的“老虎机”生意的各项费用先后多次通过微信转账给龚某。

  南谯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龚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事实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构成诈骗罪,应依法应予惩处,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律法规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律政通咨询有限公司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联系电话:010-570286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
联系QQ:871104617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