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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调解邻里土地纠纷

时间:2021-05-25   作者:   来源:  

  古语有云“乡田同井,出入同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则百姓亲睦”。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城东人民法庭联合大洼村村委员会成功调解一起邻里土地纠纷,法官讲解了民法典中关于土地的法律内容,修复了当事人邻里感情,维护了乡村邻里间的和谐、和睦、美好。

  2021年5月18日,城东人民法庭法官在“法官说法点”的微信工作群中,收到大洼村村主任的信息,该村南某和王某因土地权属问题发生纠纷,希望法庭帮助调解。经了解,南某与王某是邻里关系,双方曾因土地权属问题引起纠纷,于2018年经大洼村村委会组织调解后达成调解协议。此后,双方多次因该土地权属问题发生纠纷。为了尽快调处、化解双方矛盾,维护乡村邻里和谐,5月18日一大早,法庭干警就前往大洼村开展调解工作。

  在大洼村村主任及若干村民代表的见证下,村会计同当事人对争议土地进行实地丈量,并查看、对比了双方《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走访了村里年长老人,了解争议土地历史承包经营状况,通过调查走访和座谈,厘清了争议的土地界线,王某表示答应退还侵犯南某的三垄土地。

  当天16时,为及时、妥善化解双方纠纷,改善邻里关系,城东法庭法官再次来到大洼村查看现场情况,王某已将南某的三垄土地清理出来,重新做了地界标记。趁此机会,法官联合大洼村村主任邀请双方到村委会“拉家常”,两家人在促膝长谈的过程中渐渐放下芥蒂,一起聊了聊村中趣事和春耕的事宜,气氛融洽,终于重新修复了邻里关系,两家人再现笑颜。

  在城东人民法庭联动调解、快速结案的工作模式已成常态,调解纠纷,不仅注重法律效果,还注重社会效果,尤其是邻里之间的纠纷,更需要兼顾法理人情,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去处理。近年来,四平市铁东法院充分发挥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前沿阵地作用,充分发挥“法官说法点”的普法、调解作用,积极开展“田间法庭”巡回审理活动,力争将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最基层,确保矛盾“不出村、不出镇”,并以强化诉源治理为抓手,全力推进“村、镇、法庭”之间联动服务效能,助力乡村治理、护航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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