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制定出台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工作规定切实推进民主立法、开门立法
时间:2022-07-30 作者:佚名 来源:河南省司法厅
近年来,信阳市政府立法工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立法理念,不断拓宽民主立法的渠道,坚持让开门立法成为常态。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和省委《法治河南建设规划(2021—2025年)》提出“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的要求,推动政府立法工作进一步向基层延伸,构建常态化听取群众意见的平台和机制,保障社会公众有序参与立法,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信阳市印发了《信阳市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7月18日起施行。
《规定》共十八条,做足“小快灵”,侧重对基层联系点的选定程序、管理部门职责、工作机制、工作保障等方面进行明确,突出基层联系点的选点范围广、基层代表性强。同时特别规定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起草单位,可以通过基层联系点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基层联系点的作用。
出台这部《规定》,完善政府立法工作机制,继续推进设点工作,架好企业、群众和基层单位直接参与政府立法活动的桥梁纽带,能够切实拓宽社会公众有序参与立法途径,推动政府立法部门深入基层倾听民声、了解民意,深化民主立法、开门立法,打造信阳政府立法工作的民意“直通车”。
原文链接:http://sft.henan.gov.cn/2022/07-25/2493052.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信息
- 2022-07-3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区块...
- 2022-07-30“服务型行政执法标兵”荣誉...
- 2022-07-30漯河市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
- 2022-07-30河南通过“三个融入”探索建...
- 2022-07-30持续深化以人民为中心的行政...
- 2022-07-30鹤壁市山城区下功夫全力推进...
- 2022-07-30以行政调解工作成效推动新安...
- 2022-07-30聚焦能力提升、探索方式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