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法规内参!!
当前所在: 首页 > 法律法规资料 > 正文

乱扔垃圾致堵塞,楼上住户齐担责

时间:2022-07-30   作者:佚名   来源: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湖南法院网讯 近日,道县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一起因楼上住户乱扔杂物堵塞下水道,导致一楼房屋受损的赔偿案件。

  申请执行人朱某某系某小区一楼业主,因其在外地工作,购买的房屋装修后一直没有入住。2020年,朱某某打算将房屋出租,在中介公司带领租客看房时,发现房内墙壁、天花板都被污水侵泡,经物业公司检修才发现系业主的不当排污导致下水道被杂物堵塞,造成污水反水、房屋漏水。朱某某遂将楼上十一户业主及物业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房屋损失。法院审理后,因不当排污行为无法确定具体行为人,故楼上实际入住的八户业主均应对原告的损失予以补偿,故判决八户业主每户赔偿朱某某房屋损失3000余元。另三户业主因房屋没有装修入住,不承担责任。因堵塞位置位于业主房屋内部,物业公司难以发现,事后也及时对管道进行疏通,并派人对污染的室内进行清洁消毒处理,履行了物业服务的相关义务,遂不再承担赔偿责任。

  判决生效后,被判决承担责任的八户业主没有按判决履行赔偿义务,朱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部分业主对判决不理解,认为其没有向下水道扔杂物,不应承担赔偿责任。执行法官召集全部被执行业主召开座谈会,进行释法说理、宣讲法律知识,最后全部被执行人均主动履行了判决义务。

  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问题。正常情况下,共用水管或排污管属于公共设施,由物业进行保养维护,但共同使用人也应当共同维护公共设施,保证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以免因侵权行为发生时无法查明具体责任人、又无免责事由而承担共同赔偿责任。

  

  


原文链接:https://hunan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7/id/6809954.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律法规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律政通咨询有限公司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联系电话:010-570286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
联系QQ:871104617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