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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合川:巧妙调解促履行 执源治理显成效

时间:2022-07-30   作者:佚名   来源:天津法院网  

  近日,合川法院执行干警在执行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时,发现被申请人还有其他关联赔偿案件待“执行”,为充分保障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组织调解促成各方达成调解协议并予履行,有效较少了后续执行案件的增加。

  2019年3月,唐某某驾驶货车与马某某驾驶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该交通事故造成电动三轮车乘坐人杨某、李某当场死亡,马某某受伤。在送往医院救治的过程中,重庆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为马某某垫付了医药费4万元余元。该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马某某负主要责任,唐某某负次要责任。因马某某未返还救助管理中心垫付的医药费,救助管理中心起诉至法院并申请执行。

  执行中,经财产查询,未发现马某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另经调查发现马某某在其他法院起诉了货车驾驶人唐某某及其投保的保险公司,经法院调解结案:由唐某某及其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马某某残疾赔偿金等共计10余万元。

  在得知这一情况后,合川法院执行干警立即赶往马某某住处,并向其释明:虽然在司法实践中,被执行人的残疾赔偿金被认为是其今后生活所需要的费用,但也希望其可以拿出一部分来偿还债务。马某某表示,村里已经给他办了低保,虽无其他财产,但平时生活已足够,愿意将所有赔偿金都用于赔偿、还债。此次交通事故中的两名死者家属已经起诉,法院判决马某某赔偿两名死者家属各30余万元,马某某尚未赔偿。因死者家属都是村里的邻居,了解马某某的情况,所以一直没有申请执行,他们也指望马某某拿到残疾赔偿金后能够对他们给予赔偿。

  为了保护死者家属合法权益,执行干警召集了村干部、死者家属进行调解,最终促成各方达成协议:为马某某保留2万元的续医费,余下款项由死者家属、救助基金管理中心按比例受偿。

  


原文链接:https://cq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7/id/680006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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