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寡居卧床大姐谁来照顾 法官普法解民忧

时间:2021-05-25   作者:   来源:  

  

  为贯彻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理念,积极响应“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近日,东丽法院第十二党支部书记刘贵全等人走进无瑕街春霞里社区,为社区居民“急难愁盼”的法律问题答疑解惑。

  

  寡居卧床大姐谁来照顾?

  

  丧偶大姐今年51周岁,因身患疾病失去自理能力,无子女照顾,又不满足入住社区养老机构的条件,平日里只能依靠网格员不时送去一些饭菜接济。法官们了解到,大姐父母均已去世,兄弟姐妹对照顾大姐百般推脱,低保是大姐目前唯一的生活来源。社区网格员希望亲属能配合社区共同照料大姐,遂向法官们询问该由谁来履行照顾义务。

  法官刘媛为网格员作了详细分析,她提出大姐目前仅丧失行动能力,尚能够辨认自己的行为,智力、精神健康状况也与年龄相符,根据《民法典》规定,能够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故无需为其设定监护人。因她的父母、配偶已去世且无子女,所以同胞兄弟姐妹负有法定的扶助义务,其本人也可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抚养协议,由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大姐生养死葬的义务。网格员表示,法官的讲解真是“及时雨”, 契合了社会治理需求和群众司法需求,真正靠近基层,贴近群众,也为社区网格员更好地开展工作明晰了思路。

  

  买卖还迁房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春霞里社区涉及多处还迁房,居民通过自行签订买卖合同的情况屡见不鲜,但不动产权属变动手续却未相应完成。法官刘贵全针对该社区的特殊情况,以一房二卖、案外人撤销之诉、执行异议之诉等具体案件为切口,向居民们说明买卖房屋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时,可能产生的隐患及法律风险。另一方面,刘媛根据办案经验,为居民们详细介绍了还迁房买卖政策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居民的法律意识提高了,纠纷自然会减少,法官的这种普法确实帮助居民做到未雨绸缪。”社区工作者说道,“这次的活动充分体现了司法的触角向社会治理的最基层延伸,法官的工作从‘事后怎么判’向‘事前怎么办’进行深入,希望以后能形成法官下社区的常态化工作机制。”

  “社区工作与家庭、邻里关系息息相关,呼唤道德比法律约束更值得提倡。”东丽法院第十二党支部表示,今后还会继续关注春霞里社区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将“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持续性地开展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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