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精心培育新时代人民调解品牌
时间:2022-07-21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司法厅
日前,宣城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以构建组织机构健全、队伍专职专业、保障充分有力、机制运行高效的多元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体系为目标,以深入推进五项建设为抓手,积极培育新时代人民调解品牌。
一是着力推进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广大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巩固充实乡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拓宽医患纠纷、道路交通、婚姻家庭、学生伤害、生态环境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渠道,推动重点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推进区域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
二是着力推进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选聘具有相关行业专业背景和法学、心理学、社会工作等专业知识,以及具备一定信息化操作能力的人员担任专职人民调解员。吸纳乡贤、“两代表一委员”“五老人员”,以及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医生、教师等社会专业人士加入人民调解员队伍,不断优化人民调解员队伍。
三是着力推进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建设。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健全“多调化解”“多方对接”的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健全完善纠纷排查预警、边界联防联调、纠纷分级分类调处和专业支持机制,积极稳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四是着力推进人民调解创新发展。创新人民调解组织形式,建好用好市、县(区)人民调解中心、个人调解室、品牌调解室。创新人民调解工作载体,推广运用手机APP,持续运行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调解服务。创新人民调解工作内容,参与修改、制定、完善村规民约工作,服务乡村振兴,推动法治乡村建设。
五是着力推进人民调解保障建设。保障人民调解经费,将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人民调解委员会补助经费和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推动动态调整。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完善人民调解员职业保障,探索人民调解激励机制,培育典型,表彰先进。
原文链接:https://sft.ah.gov.cn/zhzx/qmyfzs/563538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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