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法规内参!!
当前所在: 首页 > 纪律审查 > 正文

洋县法院:49.5万案款送至病榻前 便民调解暖民心

时间:2022-07-20   作者:佚名   来源:陕西法院网  

  七月的盛夏给黄安镇张堡村的一户王姓人家已烦扰多时的心平添了一份暑气,年过六旬的王某因一次提供劳务过程中不慎受伤,造成一级伤残,生活无法自理,给这个本就不富裕的家庭带来了更加沉重的打击,一面是王某债台高垒且身体每况愈下;一面是多次调解却没有结果的漫长等待,无奈之下,王某诉至洋县法院,请求人民法院公正判决。收到诉状后,洋县法院汉江中心人民法庭庭长和特邀调解员针对该案件,向院领导汇报后,决定启动诉前调解程序,畅通绿色诉讼服务通道,冒着高温酷暑,脚步从未停歇,多次深入王某家中探望伤情,了解案情,多方调解,最终促使该案圆满调解,在炎炎夏日,为当事人送来了阵阵“清凉”。

  2021年6月27日上午,原告王某在为二被告提供劳务过程中,不慎从3米高的窑顶坠落受伤,被送往医院救治,先后在汉中市三二〇一医院、洋县医院共计住院治疗134天。经鉴定,王某胸11、12椎体爆裂性骨折并椎管狭窄、胸脊髓损伤,遗留截瘫,伤残等级评定为一级伤残;双侧第2-12肋骨骨折,累计共22根,伤残程度评定为九级伤残;护理依赖程度评定为完全护理依赖。双方曾就赔偿问题,经镇司法所及村委会多次组织协商未达成共识,矛盾日益激化。案件受理后,法官及特邀调解员了解到双方系同村邻居,原告王某已为二被告提供劳务近十年,平日关系不错,便通过耐心倾听当事人的意见,平衡双方利益,利用和谐邻里观念,采用“背对背”调解方式,解开了当事人心结,双方各退一步,最终达成调解协议,除已垫付的14.12万元医疗费外,二被告于领取调解书时向原告一次性赔偿各项损失共计49.5万元。考虑到原告卧床不便,法庭庭长及特邀调解员将案件款送至原告王某病榻前,王某激动的握住法庭庭长和调解员的手表示感谢,“这么热的天,你们让我顺利的拿到了这笔赔偿款,并将钱送到我家,真是好人呀!”。

  今年以来,洋县法院积极推进诉前调解工作,秉承“多元参与诉调对接,便民为民快捷高效”的工作理念,大力推行诉前调解+司法确认工作模式,定期召开特邀调解员座谈会,交流总结诉前调解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洋县法院汉江中心人民法庭始终努力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急难盼愁”问题,让诉前调解真正走到老百姓身边,为各方权益亮起一面有力保护之盾。

  


原文链接:https://sx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7/id/6799190.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律法规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律政通咨询有限公司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联系电话:010-570286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
联系QQ:871104617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