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法规内参!!
当前所在: 首页 > 法律法规资讯 > 正文

天津三中院制作并发放《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提示函》

时间:2021-05-25   作者:   来源:  

  为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确保干警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公正廉洁司法,近日,天津三中院制作并发放《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提示函》给来院当事人。

  据了解,“三个规定”为法院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公正廉洁司法提供了制度保障。“提示函”向当事人明示了“三个规定”中干预过问案件的相关规定及行为标准,并提醒当事人切勿请托他人干预过问案件。

  三中院通过制作并发放“提示函”,加大廉洁司法政策宣传力度,诚恳接受社会监督。今后,该院将始终把公正司法作为第一责任,强化日常监督,层层压实责任,打造干净有序的司法环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律法规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律政通咨询有限公司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联系电话:010-570286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
联系QQ:871104617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