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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丽区司法局“三结合”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提质增效

时间:2022-07-05   作者:佚名   来源:天津市司法局  

  

  东丽区司法局聚焦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统筹抓好“三结合”,全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群众多元化法律服务需求,增强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

  一是主动服务与热情接待相结合,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知晓率首选率。坚持主动服务,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主动向社会公布公共法律服务内容形式、场所地址、办公电话、坐班时间;法律服务人员深入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宣传,采取发放宣传材料,开展宣讲活动、张贴《致居民的一封公开信》等形式,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坚持热情接待,在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接待大厅等场所滚动播放“12348天津法网”宣传动漫、“12348天津法网”使用宝典等宣传视频,工作人员向来访群众介绍智能终端机、律师微视频、“12348天津法网”服务内容,让公共法律服务成为群众寻求法律帮助的首选。

  二是理论指导与实践探索相结合,不断丰富公共法律服务内容形式。拓展公共法律服务理论研究指导,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人员接待礼仪、工作流程、平台运用等培训,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典型案例发布机制,推广好做法好经验,供公共法律服务人员相互学习借鉴;邀请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团队研究制作《村(居)法律顾问2+1》等法律服务产品,指导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强化公共法律服务实践探索,结合辖区各街道实际情况,在金钟、万新、无瑕等街道探索试行“一街道结对一律所”村居法律顾问、法律服务流动小分队、跨区域远程调解等工作机制,适时全面铺开,创新公共法律服务内容形式和供给模式。

  三是正向激励与负向约束相结合,不断激发公共法律服务队伍活力。突出“正向激励”,通过“区公共法律服务之星评选”、通报表扬公共法律服务先进律师事务所和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党员示范岗等形式激励广大法律服务人员在“比学赶超”中促提升。用好“负向约束”,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人员库动态调整机制,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监管、群众满意度回访、随机实地检查等途径全面客观了解公共法律服务存在的问题短板,对提供公共法律服务不规范的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仍不能胜任岗位的及时做出调整,促进公共法律服务队伍活力竞相迸发。


原文链接:http://sf.tj.gov.cn/XWDT5156/SFXZYW1929/202207/t20220701_59238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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