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人民法院开展涉企业案件专项执行行动
时间:2022-07-05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近日,永春县人民法院重点围绕涉企业执行案件组织开展“夏季攻势”专项集中执行行动。
行动中,执行干警冒着大雨,先后深入4家被执行企业,约谈被执行企业负责人5名,查封厂房4处、机器设备3台,促成执行和解1件。
永春法院在办理涉企执行案件中,坚持善意文明执行和依法强制执行相结合,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尽可能减小对被执行人权益以及生产、生活造成的影响,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最大化。今年来,共执结涉企案件102件,执结到位金额9866万元,执行平均用时55天。
原文链接:http://fj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7/id/6771218.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信息
- 2022-07-05广东省河源市委原常委、市政...
- 2022-07-05河源江东新区原党委委员李通...
- 2022-07-05河源市东源县原县委常委、县...
- 2022-07-05郝某某危险驾驶案——短距离...
- 2022-07-05擦亮“听、调、释”工作名片...
- 2022-07-05一别两宽,彩礼还不还?
- 2022-07-05婚前转账,算“彩礼”还是“...
- 2022-07-05赡养纠纷父子反目 法官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