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以“两个建设”为抓手全面提升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水平
时间:2022-06-30 作者:佚名 来源:青海司法行政网
3月31日,省司法厅召开视频会议,全面启动“枫桥式”星级司法所创建,部署推进“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工作。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甘韬出席会议并作动员部署讲话。
会议指出,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到开展“两个建设”是全省司法行政机关立足新时代新要求肩负的“省之大要”和推进全面依法治省的“重要环节”;是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和落实司法部关于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的重要举措;是巩固“枫桥式”示范司法所创建成果,进一步夯实全省司法行政根基的基础工程;是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方式的关键一招;是践行司法行政服务为民发展理念,巩固党执政的群众基础的有效举措。
会议指出,“两个建设”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的重点任务和引领性“工程”。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推进“两个建设”,一要把握工作重点,坚持问题导向。以强烈的危机感、责任感、紧迫感,建设好、巩固好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阵地,推动全省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健康发展;二要树立目标导向,找准工作定位。将目标任务分解为可量化、可评估的阶段性目标,算好任务账、时间账,全面攻坚、全力冲刺,确保“两个建设”任务如期完成;三要坚持结果导向,创新工作理念。“枫桥式”星级司法所创建,要实现工作态度、工作方式、工作方向三个转变。“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要形成统筹指挥、多元化解和专业攻坚三个合力。
会议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强化使命担当,一要组织领导到位。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领导汇报,争取各方支持。指定专人负责,层层落实责任,确保“两个建设”深入推进;二要督导考核到位。压实督导责任,落实督查之责,以严督实考保障责任落实,形成推动工作的强大合力,推动“两个建设”落实落地;三要责任追究到位。建立“双报告、双问责”工作机制,激励和发挥好关键少数的示范表率作用,推动“两个建设”目标任务高质高效如期完成,为平安青海、法治青海建设作出更大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各市(州)司法局局长、分管局长、科室负责人,各县(市、区、行委)司法局局长、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各司法所所长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原文链接:http://sft.qinghai.gov.cn/pub/qhsfxzw/sfxzyw/sfxzyw/202203/t20220331_882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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