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司法厅:精准发力全面提升乡村法律服务质效
时间:2022-06-30 作者:佚名 来源:广东省司法厅
自“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开展以来,广东省司法厅紧紧围绕司法部工作部署,积极发挥法治在加强基层治理、服务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打通社会治理“末梢神经”,激活“法治细胞”赋能乡村振兴,有效提升了广东乡村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以服务平台为抓手,实现乡村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全覆盖。充分释放公共法律服务语音、网络、实体三大平台全覆盖、一体化优势,在全省已建成1989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25034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的基础上,统筹调度语音和网络平台资源,为农村群众提供全时空的优质高效服务,仅2021年就提供涉农法律咨询逾14万人次,群众满意率达98%;对群众通过三大平台提出的咨询投诉,以及不能在平台现场解决的诉求,按照扁平化协调机制,将工单即时分发到公共法律服务指挥中心进行流转和办理,实现快速、精准响应。以助推全省区域协调发展为目标,建立健全珠三角地区与粤东西北地区法治结对帮扶机制,推动更多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向农村地区倾斜,让农村群众真正享受到法治建设红利。
以服务内容为核心,全面提升乡村法律服务质效。坚持以需求为导向,整合服务资源,创新服务内容和方式,实现乡村法律服务的多元精准“滴灌”。进一步发挥律师在乡村治理中的专业优势,印发《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若干措施》,开展“百所兴百村”的党支部结对活动,推动律师与村居“深融合、共成长”;组织律师针对法人治理结构、合同管理、劳动人事管理等9个方面作出系统评价、开具体检报告,为乡村企业健康快速发展保驾护航。深化“就近办”改革,积极推进公证进乡村,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设立公证咨询联络点3701个,以视频公证、巡回办证、定期办证等方式,为群众提供“就近办”服务近4.3万件;推动法律援助申请市域通办纳入省十件民生实事,全力打通农村群众申请法律援助的“最后一公里”。
以服务机制为保障,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向纵深发展。着眼长远,强化制度建设,突出执法“善治”,着力建立健全法治乡村建设长效机制。从全省农业农村重大改革需求出发,推动制定《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广东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广东省农村宅基地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等涉农立法,为乡村治理提供有效制度供给。针对长期困扰基层的问题,深入开展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动下放镇街执法职权近2万项;实施行政执法人员素养提升行动,组织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九个执法部门针对下放事项开展实务培训;大力推进执法信息化规范化建设,目前行政执法“两平台”已在1523个镇街上线应用,基层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原文链接:http://sft.gd.gov.cn/sfw/xwdt/sfxz/content/post_39554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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