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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屏县人大织牢生态环境“保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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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屏人大:立法监督齐上阵 多措并举织牢生态环境“保护网”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确保人民群众权益得到维护和实现,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贵州省玉屏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督导、立法、专题询问等工作相结合,构建完善的生态环保监督体系,坚决织牢生态环境人大“保护网”,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切实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向新的高度。

狠抓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监督,织牢“监督网”。依法开展监督,主动围绕县域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推动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职能职责部门积极履职,进一步找准存在问题。同时,精准制定审议意见,2017年以来,县人大常委会转交审议意见、建议50余条,为切实解决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和推动工作奠定基础。在县人大常委会的正确监督下,在生态环境保护部门认真履职下,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全县环境空气质量总体呈现良好趋势、水环境质量持续稳定达标、县城声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随处可见一幅天蓝、山绿、水清的幽美画卷。

狠抓包保环保督察及生态环保巡视整改督导,织牢“督导网”。2018年来,为进一步巩固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成效,助推县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质增效,按照县委统一安排部署,县人大常委会两名班子成员牵头对县域生态环保巡视整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通过开展现场督导,听取部门、乡(镇、街道)、企业相关负责人和人大代表以及群众意见建议等方式,加大对包保联系乡(镇、街道)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整改的督导和督办力度,向县中央环保督察整改领导小组提供《关于玉屏侗族自治县环境保护督导包保现场检查情况整改报告》8期,提出合理建议以及整改措施100余条。

狠抓乡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治理立法,织牢“法律网”。2019年初,玉屏县委第十三届四次党代会提出建设“六个玉屏”的目标,决定将乡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切实发挥法治在乡村振兴战略中的重要作用。玉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积极主动作为,精准高效启动《乡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治理条例(草案)》立法工作,根据玉屏发展实际,用立法的方式将脱贫攻坚成果固定化,积极引领全面乡村振兴战略贯彻实施,进一步提升乡村人居环境水平,让全县16万人民群众在发展中更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狠抓“专题询问”县人民政府环境保护工作,织牢“询问网”。询问是人大依法履行监督职能的一种重要形式,专题询问是依法探索形成的重要监督方式。2018-2019年,玉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严格依法开展专题询问,连续两年分别就县城主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管控和居民小区及背街小巷环境卫生管理情况开展专题询问,深入基层社区、深入企业、深入群众调研摸排,找准问题、找出办法,将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环境保护热点难点问题放到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面前,面对面询问,面对面讨论,面对面解决,先后提出问题30余条,建议10余条,有力有效地促进了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积极回应群众的关切,不断改进工作,切实解决问题。(汪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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