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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介入调解,人民日报聚焦云南楚雄纠纷解决机制

时间:2022-06-30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源头治理

  主动介入调解,减少诉讼增量

  “夫妻好比树与藤,树只顾自己长,藤就长不快……”在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姚安县人民法院梅葛调解室内,一名身穿民族服饰的梅葛乐师调解员正在用民歌安抚一起离婚纠纷的当事人。双方逐渐平复心情,敞开心扉。

  法官和梅葛乐师调解员组成的“民歌法庭”,正是姚安县法院推出的特色调解室,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更有亲和力的解纷服务。“作为彝族群众口耳相传的民歌,梅葛调是当地群众互相交流、诉说情感的重要方式。将法、理、情融入梅葛调中,矛盾纠纷化解就能更加有效。”姚安县法院立案庭庭长黄幸说。

  为了有效化解诉前矛盾纠纷,云南省共设立基层调解室493个,包括梅葛调解室、金花调解室等颇具民族特色的调解室。调解室聘请熟悉法律政策、知晓民风民俗的调解员参与法庭调解工作。当有纠纷产生时,调解员会主动介入,引导双方化解矛盾。去年云南省以调解方式结案民事诉讼案件20万余件,占民商事案件结案总数的52%。

  “不仅如此,我们的法官和调解员还会入乡入村,在乡镇设立巡回审判点,把法律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黄幸说。今年初,姚安县法院巡回审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因原告年老出行不便,法官决定将此案作为巡回审判案件,在村里开庭审理。

  一番耐心劝解、释法,当事双方化解了误会。“庭审开到田间地头,不仅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也让群众见证法院公平公正的审判过程,在旁听中增强法治意识。”黄幸说。

  “通过调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才能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全省共选聘特邀调解组织1046个、特邀调解员4092名,去年全年通过委派委托调解化解矛盾纠纷26万余件。“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基层调解室建设,设立巡回审判点,推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推进解纷机制便利化和一站式建设,提升诉源治理效果。”

  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

  


原文链接:https://yn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3/id/658120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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