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来电动车去销赃 来路不明没人要
时间:2022-06-30 作者:佚名 来源: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梁上君子”先后盗窃6辆电动车,却不料遍问店家却没人敢收,销赃不成便将电动车弃于路边。万年县人民法院3月4日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朱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朱某是一名80后,没有什么专长,最大的“爱好”就是偷。从2009年5月至本案案发,因盗窃罪被法院9次判刑,累计服刑长达8年。2021年9月30日刑满释放后,其不思悔过,出狱一个月后即重操旧业,自2021年11月以来,趁电动车主忘拔钥匙之机,共盗得电动车6辆,涉案价值7825元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朱某盗得电动车后,找了万年县城所有修车店和废品回收店准备低价销赃,却因店家的法律意识较强,认为电动车来路不明而拒绝回收。屡屡碰壁的朱某倍感失落,只好将偷来的电动车丢弃路边。
法院认为,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盗窃罪,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原文链接:https://jx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3/id/659213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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