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泽县人民法院开展集中执行行动暖民心
时间:2022-06-30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聚焦群众反映强烈、与百姓利益息息相关的执行案件,光泽县人民法院开展“春雷”集中执行行动,精准发力、集中攻坚,近日,该院全额执结首案,更将“春雷”化作“及时雨”,为行动不便的申请执行人送款上门。
王某受雇于某殡葬公司,从事殡仪馆的火化调度工作。2019年6月,在王某上班期间,曾某、张某以殡仪馆耽误其亲属火化时辰为由对王某进行辱骂、恐吓、殴打,王某随后出现身体不适,住院治疗半年仍留下严重后遗症。经鉴定,王某因脑出血遗留左侧肢体偏瘫伴失语,评定为二级伤残,需要完全护理依赖程度,而脑出血与事发当日争执事件存在间接因果关系。
2021年,法院经审理对该案作出判决,曾某、张某的共同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应承担赔偿责任,并于限期内赔付王某损失6万余元。今年2月7日,因曾某、张某未按时履行赔偿义务,王某申请强制执行。
“春雷”行动开始后,该起涉民生案件被光泽法院列入重点执行案件,执行干警“双线”作战,线上加强对被执行人财产的查控,线下持续劝导、督促被执行人及时履行赔偿义务。震慑于法院执行力度,被执行人积极筹款全额赔付到位。考虑到王某行动不便,又急需该笔执行款后续治疗,执行干警次日便主动上门服务,为其办理相关领款手续,为正因治疗费发愁的王家人送去“及时雨”。
原文链接:http://fj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3/id/656106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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