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法院:三“利剑”破金融案件执行难
时间:2022-06-30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近年来,德化法院受理的金融执行案件逐年增加,但金融案件执行标的大、涉案财产多、处置难度大,成为执行工作的难点。对此,德化法院通过精准查控、灵活处置、善意执行“三把利剑”,着力破解金融执行难问题。
“线上+线下”精准查控
“法官你好,为什么我的微信账户被冻结了?” 近日,德化法院执行法官一上班便接到了张某打来的电话。原来,张某于两年前通过手机银行向某银行借款3000元用于个人消费,借款后一直没有还款,直到银行向法院起诉并胜诉,但张某仍没有还款意愿。无奈之下,银行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收到案件后立即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冻结了张某的微信账户。同时通过综治网格化系统查找到张某所在的社区,调查过程中得知张某身患残疾行动不便且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决定暂时不对张某采取强制措施,而是对张某进行劝说、晓以利害。最终,张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还清了全部欠款,案件因此得以快速执结。
近年来,德化法院借助综治网格化平台,形成独具特色的“网格化+执行”的工作模式。去年网格员协助扣车、找人或者提供执行线索1264人次,布控车辆134辆,扣押62辆,实际到位率46.27%。
“拍卖+自卖”灵活处置
“原本以为自己的房子要被拍卖了,没想到法院能够允许我自己卖,现在房子卖了个好价钱,自己的案件也得到了圆满的解决!”4月26日,被执行人阿斌握着执行法官的手兴奋地说。
原来,阿斌因无力偿还70余万元抵押贷款,被某银行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对抵押的房产采取查封措施。阿斌无奈地向执行法官表示:“我现在没办法还钱,只能通过卖房子来解决,但是又听说法院拍卖的房产最后价格都比较低,自己的利益也没办法得到保障,能不能帮我想想办法?”
执行法官考虑到本案债务与抵押房产价值差距较大,且拍卖周期较长等因素,决定灵活执行,让被执行人自行变卖房产。在做了一系列准备工作后,阿斌很快便找到买家,案件最终得以圆满解决。
为贯彻落实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德化法院在坚持网络司法拍卖优先原则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变价财产实际情况、是否损害执行债权人、第三人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等因素,采取多种灵活的变卖措施,提高财产的处置效率。
“刚性+柔性”善意执行
最近,家住德化的小陈很苦恼,原本只是出于义气帮朋友小郑担保银行借款,没想到最后却一起变成了被执行人。执行法官经查询,未发现小陈和小郑有银行存款和其他财产。经走访调查得知,小郑原本经营着一家陶瓷小作坊,但因为疫情原因现在经营困难。而小陈刚步入社会,在一家公司上班,每月工资收入较低。
在掌握了上述情况后,执行法官通知双方到法院进行协商,经调解,银行理解了小郑和小陈的难处,同意让他们分期偿还欠款,二人均表示会按时履行债务。最终,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
原文链接:http://fj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6/id/676467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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