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法规内参!!
当前所在: 首页 > 法律法规资讯 > 正文

龙井市司法局“四不放松”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时间:   作者:   来源:  

4月2日讯(郑国)今年是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为期目标的决胜之年,龙井市司法局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以重点人群、行业领域为着力点,积极推动专项斗争不断实现新突破。

一、加大线索摸排不放松。加强对特殊人员摸排线索,深挖一批涉黑涉恶线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强管理,鼓励引导特殊人群及亲朋好友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线索。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线索,深挖细查,及时向群众反馈线索核查结果,不漏掉任何一个线索,一个案件,一个黑恶势力。

二、普法宣传攻势不放松。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发起宣传。深入基层扩大受众面、提升扫黑除恶影响力,不断激发全市群众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研究完善普法宣传方案,细化宣传节点、重点和步骤,创新宣传方式和内容,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

三、重点行业监管不放松。以重点治理律师、公证行业领域工作为抓手,厘清行业监管部门的职责定位,落实行业部门日常监管责任,切实解决行业监管缺位失位问题。建章立制,着力堵塞日常监管漏洞,定期开展潜在风险评估,适时开展专项打击整治行动,确保及时堵塞漏洞,消除监管盲区,从根本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土壤。

四、重点人群管控不放松。持续加大对“四涉”、邪教、患精神障碍等重点社区矫正、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加大特殊人群管控力度,按照相关管理工作规定建立工作台账,落实重点人员危险等级、风险评估等机制,科学研判重大隐患,实时更新评估台账,着力从源头上减少治安隐患,遏制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的发生。(吉林省龙井市司法局)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律法规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律政通咨询有限公司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联系电话:010-570286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
联系QQ:871104617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