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法规内参!!
当前所在: 首页 > 纪律审查 > 正文

一公司被采取执行措施后 主动履行完毕欠薪款

时间:2021-11-13   作者:   来源:  

  安徽法院网讯 11月5日,霍邱县某生物公司在强大的执行压力下,主动履行了19.2万元的工资款。

  2019年,霍邱某生物公司与申请人崔某、陈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约定两人入职该公司。期间,双方因工资发放及社保缴纳问题产生纠纷。该起纠纷依次经过仲裁、法院审理,最终经法院判决,霍邱某生物公司需支付两申请人工资款与赔偿款合计192000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依法向该公司送达了相关执行文书,并多次沟通督促其主动履行支付义务,但该公司均以各种理由拖延拒付。鉴于此,承办法官依法将该公司名下账户予以冻结,并采取了相应的其他执行措施。最终,该公司法人主动联系承办法官,积极承认错误,并将拖欠申请人崔某与陈某的工资款19.2万元全部履行到位。11月5日,在核实案款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解除了相关执行措施。至此,两起涉民生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律法规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律政通咨询有限公司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联系电话:010-570286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
联系QQ:871104617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