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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强县人大开展质量安全法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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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0日至12日,陕西省宁强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委员及人大代表对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春梅带领检查组先后到汉源街道办生猪定点屠宰场、动物检疫申报点、金穗农业公司、高寨子街道办凤源茶叶有限公司、荞力宝商业有限公司,大安镇心谊农农资有限责任公司、尚品田园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燕子砭镇茗香源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秦美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永信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以及县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走访座谈、听取汇报等方式对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情况进行了检查。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等相关负责人陪同检查。

检查组对县人民政府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所取得的成效给予了肯定。同时指出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学习宣传不够深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和工作基础薄弱,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水平不高等问题。

为使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在全县得到更好的贯彻执行,检查组提出:一要加强宣传培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各级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普及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各行为主体的学法、遵法、守法和从严执法意识。二要加大投入力度,提高农产品质量检测检验能力。要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要求,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加快县农产品质量检测检验中心实验室建设,积极推进镇(办)农产品监管站建设,落实专兼职检测检验专业技术人员,不断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大力提高检测检验水平和监管能力。三要加快制度建设,强化源头管理。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市场准入制度和质量责任追溯等制度;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加大农业投入品的监管,有效控制农产品生产环境污染;加强农业标准化体系建设,扩大农业标准化生产的覆盖面,强化农产品安全溯源管理;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紧密配合,严厉打击销售经营高毒禁用农药及假劣农资等违法行为。(梁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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