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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把消费券的好经念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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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敏

4月8日,一张“怀化市要求从教师工资中扣取促进消费款”的微信截图在网上流传。该微信截图内容显示:根据怀财办【2020】37号文件要求,从工资中扣取促进消费款。干部职工应在5月5日前在怀化消费完毕,单位必须在明天上午十点前将工资信息修改并送审。对此,官方回应:已出台新文件,处级以下自愿。

消费券是疫情之下政府刺激消费、促进生产端的回暖,是保障和稳定就业、增加居民收入的有效手段。据报道,截至4月6日,全国至少有40多个地区推出了数百万元到上亿元不等的消费券政策。而消费券发放后,拉动消费杠杆效应明显。各地餐饮、交通、休闲娱乐、零售等行业都有了明显增长。消费券既还利于企业,又是民生大礼包,可谓一举两得。

可从工资中扣取消费券的做法,无疑是把好经念歪了。这种拿工资当消费券的做法,非但起不到拉动消费、促进生产的作用,还有强迫消费之嫌。其实质就是打造虚假的数字政绩,而不是真正想办法,尽快让经济社会生活恢复正常。

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是对领导干部作风与能力的大考。在疫情防控形势已积极向好的当下,全国各地都在加快推进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恢复,让消费活跃起来,让城市恢复烟火气。当然,发放消费券需要地方财政有雄厚实力作为支撑,但就算地方财政不足以给居民发放消费券,拉动消费也要多想其他办法,比如,成都就推出了允许设置临时占道摊点摊区等措施。用工资当消费券的做法,实属不明智。这样的政策是如何出台的,值得好好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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