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法规内参!!
当前所在: 首页 > 纪律审查 > 正文

阜阳中院依法执行一起强制搬迁案件

时间:2021-09-01   作者:   来源:  

  安徽法院网讯8月25日,阜阳中院组织执行干警20余人,依法强制执行一起担保合同纠纷案件,对涉案房屋进行了强制搬迁。

  阜阳市某担保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张某某、刘某某担保合同纠纷一案中,阜阳中院于6月29日依法拍卖了被执行人张某某、刘某某位于颍州区颍西街道的房屋。7月20日,阜阳中院作出执行裁定,裁定上述房产归买受人王某所有。

  网络司法拍卖成交后,执行法官先后两次张贴搬迁公告和电话通知当事人,告知房屋占有人限期搬离涉案房屋,但由于房屋占有人无任何行动,拒不搬迁,买受人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为保障搬迁工作顺利进行,阜阳中院制订执行方案,周密部署,启动执行联动机制,取得了辖区派出所、社区的大力支持与配合。

  截止25日上午,涉案房屋已腾空完毕,交付给了买受人,案件成功执结。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律法规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律政通咨询有限公司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联系电话:010-570286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
联系QQ:871104617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